办事处可以办理离婚吗(办事处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吗)

longqin2023-04-15 16:40:16667

请问在办事处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办事处是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就是男女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手续齐全,手续有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离婚协议一式三份、两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单野雀人照片三个月以内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协议需要当着民政局工作人员的面签字。这里需要提示给大家:户口薄与身份证、结婚证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离婚时如果户口薄上仍记载未婚,那么需要先去公安局将未婚状态改为已婚,去法院雹脊卖起诉离婚则需要起草民事起诉状、准备婚姻关系的证据如果涉及孩子的抚养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薄等,涉及财产和债务的需要提供财产和债务的相源逗应证据。简易程序审限3个月,普通程序审限原则上6个月,特殊情况会适当延长。

龙洞街道办事处去哪里离婚登记

龙洞街道办事处应当到龙洞街道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查询有关公开信息显示地址位于洛阳市龙洞街道开元大道212号洛龙区行政中心4楼。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腊歼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雀袭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轮岁冲。

行政服务中心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是的,行政服务中心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夫妻双方在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离婚时,应当出具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竖侍、子女抚养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文件齐备,行政服务中心将会通过纳码审核洞纤哪并向夫妻发出离婚通知书。

办事处可以办理离婚吗

不可以。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凯御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镇团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御孙橘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去哪办手续 协议离婚怎么办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裂物高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蚂蔽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肆尺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能在居住地办理。诉讼离婚可以异地离婚。取得对方经常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后,起诉方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人们观念上的异地。起诉方到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对方经常居住证明就可以了。亩瞎空向法院递交完资料后,当事人就可以等着法院通知开庭了。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如果选择的是协议离婚,那只能在夫妻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而诉讼离婚的话,就比较灵活。既可以在户籍地,也可以在居住地办理。起诉方要在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才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迅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神如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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