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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离婚协议纠纷属于什么案件(离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的效力)

来源:小编整理 2023年04月07日 15:00 163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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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在感情上我们要知道,一个人的青春其实很有限,是不会等你幡然悔悟再重来一次的,所以大家也都会比较珍惜。以下来了解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1 离婚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协议、调解、诉讼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就......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在感情上我们要知道,一个人的青春其实很有限,是不会等你幡然悔悟再重来一次的,所以大家也都会比较珍惜。以下来了解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1

离婚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协议、调解、诉讼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就离婚等事项产生纠纷的,一般可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可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裁判。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协商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

2. 协商完毕后,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

3. 需要离婚的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4. 民政局审核通过离婚申请后,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30天);

5. 离婚冷静期后无反悔的,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领取到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二、调解步骤:

(1)诉前调解

(2)庭前调解

(3)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

三、起诉流程:

(1)准备证据

(2)写起诉书(提起诉讼)

(3)立案受理

(4)缴纳诉讼费

(5)等待排期开庭

(6)开庭审理

(7)等待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8)对方上诉或判决生效(调解书10天,判决书15天)

(9)若判决生效,对方未按期付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2

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一、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的问题,因此,在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就成为离婚时焦点问题。在实践中,离婚时房屋分割的情况相当复杂。分述如下: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情感问题咨询可加导师/信:)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

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

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五)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至于产权证是在婚前取得或婚前取得,还是按上述情形认定。

(六)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明。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债权人另案起诉。

(七)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实践中,法院一般采取如下措施:(1)对该房屋的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八)离婚纠纷咨询: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特别在都市里,完全由一方出资购房,压力很大,通常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由于婚前双方感情觉得好或出于其他原因,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同上。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务必要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才是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促进感情和避免争议的不变法则。

(九)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争议,且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还是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3

离婚纠纷咨询夫妻感情破裂怎么办

一、离婚纠纷咨询

离婚纠纷是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即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当然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矛盾也可能存在,所以离婚时寻找专业离婚在线法律咨询,这是很多人都会做的事情,只是离婚纠纷咨询也需要你先陈述自己的婚姻问题,所以大家有情感问题不妨多多参考离婚法律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可以请教他们离婚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方案。

二、夫妻感情破裂怎么办?

1、挽回婚姻

挽回婚姻需要要坚定的信心,在挽回之前,首先要思考这段婚姻是否值得挽回。一般来说,挽回婚姻的动机可以分为现实层次和精神层次。现实层次的因素,包括经济、家庭、社交等等方面,挽回的本质更多是想让生活秩序重归‘正常’。

精神层次则是折射出更多心态需求。了解自己想要挽回的动机,才能正确预估挽回可能遇到的困难和自身的承受力,不至于处处被动。如果值得挽回,那么就当下定决心。挽回之路肯定困难重重,如果遇到困难就想退缩,多半很难有结果,所以坚定还得先坚定信心。

2、改变自己

无论是否已经离婚,改变自己这一步都是必须的。改变自己形象,才能为”二次吸引”创造机会,也才能让挽回之后更好的相处。死缠乱打或者主动联系,很容易导致对方厌烦而失去最后的机会。所以离婚初期,不管你改变到什么程度,短时间的断联是很有必要的。当然,挽回婚姻的方法技巧还有很多,情感问题咨询可加导师/信:,专业情感咨询师陪你一起学会爱。

3、寻找专业离婚法律咨询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即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批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夫妻双方离婚,只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才谈得上离婚。所以如果你在离婚过程中有需要解决的纠纷,寻找专业离婚纠纷咨询能更好的帮助自己。

未履行离婚协议,应定为什么案由

双方协议离婚,一方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起诉的,案件涉及财产的,案由为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涉及孩子抚养的,案由为抚养关系纠纷。由于离婚协议书没有法律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所以当一方不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协助探望权的行使等义务时,另一方须另行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法院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哪些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也必须有法律规定。因此,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不一定有强制执行力,也就是说,虽然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能直接根据协议内容,请求法院对不履约一方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离婚协议纠纷属于什么案件(离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的效力)-第1张图片-

婚姻纠纷是民事还刑事

如果是夫妻双方之间涉及父母孩子义务方面的纠纷,或者是夫妻双方感情方面的、夫妻之间财产方面的都是属于民事方面的,涉及的法律大都是《民法通则》、《婚姻法》等。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姻中发生涉及杀人,赌博等等触犯刑法的行为,那么就是刑事方面的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后财产纠纷是什么案由?

一、离 婚后财产 纠纷是什么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 共同财产 。 离婚 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 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 夫妻财产 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2、当事人 协议离婚 时达成了 财产分割 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 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三、对于一般 离婚纠纷 案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 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理解: 1、对“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范围不宜作狭义理解。虽然 离婚协议 已经生效,对双方具有实体法意义上的拘束力,但其财产部分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这也是法律未赋予其 强制执行 的效力,当事人不得凭此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原因。人民法院对此协议仍可以审查,不能将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绝对化,如果发现协议中有违法之处(如双方约定将他人财产或某淫秽物品为一方所有),法院仍可予以变更、撤销甚至追缴。现乙之诉讼标的虽有两项在协议中已作约定,但后来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又就此财产发生争议的,此财产仍应视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人民法院应按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审理。 2、将“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定义为离婚协议中未作过处理的财产无法律依据。目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因对财产、 子女抚养 引起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直接由有关法院依法受理”。除此,无其他更为具体的规定。实践中虽有人主张此财产定义为协议之外的财产,这只是一种认识问题,其实并无明确的法理依据。也就是说,当事人对所有财产的争议,仍然享有诉权 离婚财产分割 案件的诉讼过程中需要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的实际证明才能进行合理分配,不得随意违背事实依据将部分财产占为己有。同在双方当事人在办理 离婚手续 时也需要满足 离婚条件 才可进行办理,办理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证件到当地进行办理。

离婚协议属不属于合同纠纷

离婚协议不属于合同纠纷。

离婚后属于财产纠纷,不是合同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属于因离婚而形成的,基于特定身份关系的财产分割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什么叫离婚纠纷案件

什么叫离婚纠纷案件

什么叫离婚纠纷案件,离婚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是很经常就可以了解到的,现在离婚率也是增长比较快的,大家对于离婚也都司空见惯,以下了解什么叫离婚纠纷案件。

什么叫离婚纠纷案件1

离婚纠纷指的是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即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

离婚纠纷包括

离婚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

共同财产分割纠纷

子女抚养纠纷

因离婚纠纷而进行的离婚诉讼是典型的复合之诉,也包括了以上涉及范围的诉讼,这些争议的裁决原则均规定于婚姻法中,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化。

纠纷广义来说应该包括矛盾、争议,夫妻双方一般性质的吵架,只要没有闹到离婚的地步,自然也算不上离婚纠纷。

常见离婚纠纷

(一) 缺乏婚姻基础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此类离婚纠纷,主要是出于包办、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以及草率结婚等原因而引发的。当事人缺乏应有的婚姻基础,如果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很容易引起离婚纠纷。

(二) 剥削阶级思想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因剥削阶级思想而引起的离婚纠纷,主要是指封建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所造成的离婚纠纷。受剥削阶级思想影响的可能是一方,也可能是当事人双方。在我国现阶段,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封建传统仍有一定的影响,男方有严重的夫权思想,打骂、虐待女方,限制或干涉女方参加社会活动,致使女方不堪忍受提出离婚的,还占有一定比例。

(三) 一方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因一方犯罪服刑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情况不一;有的是夫妻感情尚好,一方犯罪后,对方出于思想顾虑,要求划清界限,或者遇到实际困难而提出离婚;有的是夫妻原已长期不和睦,一方犯罪后对方即提出离婚;有的是由于一方累次犯罪,或犯【强】奸罪、重婚罪等,伤害了另一方的感情等等。

(四) 一方患精神病或有生理缺陷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五) 其他缘由导致夫妻感情恶化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此类离婚纠纷包括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问题而引发的,也包括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发的纠纷。

调解

法院判定离婚之前必定要经过离婚调解程序

离婚调解是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为了缓和夫妻矛盾、减少离婚,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和解”的规定和调解的法定程序。

中国的离婚调解分为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即诉讼外调解和人民法院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即离婚诉讼中的调解。

离婚协议是离婚调解不成,进入离婚诉讼阶段之后法院判决两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签订的协议,具体如下:

参照《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双方进行办理离婚的,若是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时是需要办理很多事项的,其中包括离婚财产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子女抚养纠纷以及共同财产纠纷。这都是需要双方当事人一一进行了解的。离婚不仅意味着关系解除,也是更加繁琐的事项。

什么叫离婚纠纷案件2

一、离婚纠纷怎么处理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就是要离婚的双方就离婚事宜,如财产和孩子等进行协商后,到民政局登记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起诉离婚的手续办理流程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1)请求离婚;(2)小孩的抚养问题;(3)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什么叫离婚纠纷案件3

新婚姻法婚后财产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第9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产生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配。新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1、漏分、反悔、非真实意志的协议。

2、漏分财产比较容易处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

1、法院按照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制度来处理就可以让当事人得到比较公正、理想的结果。

2、反悔和非真实意志的离婚协议所引发的财产争议,主要是指一方在胁迫、欺骗等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

3、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需要在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4、但法院在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就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5、因此当事人一旦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如果想改变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就必须掌握对方胁迫、欺诈的证据,否则败诉。

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出孳息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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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律师

t4050是指截止2011年12月31号钱,达到4050标满满40周岁)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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