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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房子写名字离婚能分到一半吗(房子写妻子名字离婚后怎么算的)

来源:小编整理 2023年03月10日 07:00 118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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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婚后买一套房,房产本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离婚另一方有分割财产的权 婚后买一套房,房产本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离婚另一方有分割财产的权 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使签名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

婚后买一套房,房产本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离婚另一方有分割财产的权

婚后买一套房,房产本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离婚另一方有分割财产的权

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使签名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婚后买房子,如果只写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有房产权吗

有的。婚后的所有财产都属於夫妻双方共有的,即使不写另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拥有产权。且如果将来出售房产,也要夫妻双方同意才可以。

二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婚前一方有套房,过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再离婚

婚前房产,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不经房产所有人同意,房产证上是不能加名字的,可视为夫妻之间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如果离婚,该房产是可以分割的。

婚后买的房,只写一方的名字,若离婚另一方可否得一半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房产如果有男方出资份额,应视作共同财产,分割时会依照出资的情况等来分配。能够证明购房资金的90%是女方父母所出,男方有虐待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的,男方能分得的就很少了。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有保障吗

婚后买房属於夫妻共同财产,没加房产证的一方也是有保障的,如果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

想了解更多房产知识可以登陆“房便利”网站。希望对你有帮助!

写得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有分割权吗婚协议

婚姻存读期间购买的房子,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写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父母赠于子女的房产离婚时另一方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吗~

1、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一人,或者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子女的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2、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未确定赠与自己子女一人,或者明确赠与子女夫妻二人,或者登记在子女夫妻二人名下的,属于对子女夫妻二人的赠与,属於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婚后买房房产证是一方的名字,离婚后另一方买房算第一套吗?

婚后买房房产证是一方的名字,离婚后另一方买房:

1、如果离婚后将房子判给对方,购房属于第一套房子。

2、如果房子是判给自己的,则购房属于第二套房子。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婚后房产写一方名字离婚后另一方有权分割吗?婚后得到长辈的房产过户,房产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最上面的俩SB说的都是狗屁玩意儿(不好听请理解,但确实都是误人子弟!)

简洁明了的回答你的两个问题:

①如果房子是在婚后买的,那离婚时房产平分!

②如果婚后是从父辈那里取得且已完成过户手续的,房产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章第17条第四款之规定,在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取得的任何财产均被计入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请问离婚后另一方对这房有份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或双方承认是父母出资,离婚后属于父母出资方子女财产,另一方不能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子写名字离婚能分到一半吗(房子写妻子名字离婚后怎么算的)-第1张图片-

房产证加名字离婚就能分一半吗

如果房子加了对方的名字,则该房产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婚之前男方买的房子女方要求加她名字离婚后她会分到一半财产吗?

结婚之前男方买的房子女方要求加她名字离婚后她不一定会分到一半财产。

一直以来,夫妻和准夫妻买房署名和归属问题一直深受广大购房者的关注。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房产证上写了我的名字,那么房子肯定是我的,未来如果要分房产,就要分我一份。其实不然,某些情况下,房产证上即使写了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是你的。

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2、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公婆全款婚后买房写你们夫妻二人名字,如果离婚你会分走一半吗?

那是肯定的,只要房本上只有夫妻二人的名字,那就说明这个房子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离婚了理所当然要把房子分一半啦。现在的婚姻法里也明确说到这个问题了。所以,只要是房子就最好有两个人的名字,不然法律想帮都没处帮了。

房产证上是男方名字离婚的时候能不能分割?

房子是男方以一方个人财产买的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离婚不可以分割。房子是男方以一方个人财产买的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夫妻双方各占50%;房子是男方贷款买的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按揭部分可以分割。

结婚时买的房,房产证加名离婚就能得一半房产吗?

你好,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因此房产证上是否有名字在房屋转让环节是有区别的。如果婚后只有一方名字,那么理论上当他(她)要卖房时,就不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配偶就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了房。万一离婚,没加名字的肯定是没有产权的,而加了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而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那么,婚前财产公证、产证加名字哪个效力更大,或者说更加优先?有没有必要“双管齐下”?

无论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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