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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离婚协议能写房屋的所有权吗(离婚协议一定要写所有房产吗)

来源:小编整理 2022年11月03日 04:18 51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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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协议上写的房子归女方有效吗 法律分析:一般有效,除非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实际并未办理离婚的,则该离婚分割财产协议无效。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

离婚协议上写的房子归女方有效吗

法律分析:一般有效,除非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实际并未办理离婚的,则该离婚分割财产协议无效。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第二款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能写房屋的所有权吗(离婚协议一定要写所有房产吗)-第1张图片-

房子不是我老公的名字,离婚协议书写房子归我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实际并未办理离婚的,则该离婚分割财产协议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1、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1)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2)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2、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1)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离婚协议书里写房子归女方是有法律约束吗?离婚协议书是受法律约束,只要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它就能受到法律保护。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协议书上写房子归女方有效吗

法律分析: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其中约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的,只要该约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之上,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双方各自也是签字或者按手印了的,而之后离婚协议书也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备案登记,那么该约定就是认为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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