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女方所有男方可要回吗(婚后房产,怎样完全归女方)

admin2022-10-13 20:10:14574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落到男方名下,婚后男方赠与女方,男方还可以要回吗?

这个当然是不可以的,赠予给你,而是过户给你了,那么房子就是你的了,男方是不可以要回的

情人关系,男方给女方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请问男方有权追回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你描述的问题有多种情形:1、如果双方约定男方借给女方前买房子,那么属于借贷关系,女方需归还男方借款;2、如果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为女方购置房产,这属于有条件赠与,最后双方并未结婚,男方有权追回房产。以上两种情形必须有证据支持或双方均自认,如果没有任何书面证据,双方各持一词,例如男方主张是有条件赠与,女方坚持并未附条件,且男方有充足证据证明自己付的购房款,那么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予以处理,可能会要求返还50%等。

另外,若果男方有配偶,这种情形下你们的关系是不道德的,男方配偶可以损害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离婚协议书上写着房产归女方享有,男方还能要回去吗?

您好,关于您这个问题,如果离婚协议书只是签字,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书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如果您没有和女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无论离婚协议中将房产如何处置,都相当于没有处置。房屋的归属仍按照原来的形式,权属不发生变化。如果您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判决书已经生效,如果女方不同意给您的情况下,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法院只有在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才会重新进行分割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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