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提交材料顺序是什么(离婚诉讼提交资料)

admin2022-09-29 09:30:0765

诉讼离婚流程及资料是什么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流程,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法院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起诉离婚的材料,结婚证、身份证、共同财产证明、户口本以及你们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

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交的离婚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流程是法院在接到离婚诉讼的申请后,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立案,立案后在缴纳了诉讼的费用后,等到通知开庭的时间,接到法院的传票后开庭,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法院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判离。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后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相对来说时间短比较简洁,通过诉讼的程序耗时会比较长,一次判离的可能性也比较小,所以夫妻离婚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离婚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有哪些程序,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②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

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起诉离婚的流程和材料

起诉离婚流程: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法院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起诉离婚的材料:结婚证、身份证、共同财产证明、户口本以及你们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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