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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感情不合经常吵架,最能影响的是孩子的生活和三观,所以说有一些孩子觉得父母可以离婚,建议离婚,当然离婚也是需要合理条件和走相关的程序进行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如何让父母离婚才合法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如何让父母离婚才合法
1、夫妻感情破裂,以往的感情基础不复存在的。
2、离婚一方或者双方有想离婚的意思表示的。
3、有离婚证据且一方或者双方坚决要离婚的。
4、经过双方亲友、邻居等人的劝解,仍有离婚念头的。
5、具有诉讼至法院,不存在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如女方未在怀孕期、分娩后一年或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的。
6、有法定离婚理由的,原告坚决要离婚的。
77、起诉离婚理由充分,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
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有以上情形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二、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
离婚办理手续会因为离婚方式的不同而不同。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起诉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持有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一方需要写离婚起诉书,并收集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会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出起诉状副本,并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开庭之后,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离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如何让父母离婚才合法问题的详细解答,在离婚的要求里面我们大致是可以了解到,如果想去离婚其实是非常容易的,可以说是感情不合,婚姻破裂无法协调。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的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离婚需要的证件手续有:1、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双方共同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3、经审查后发放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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