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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农村自建房屋满足条件,离婚时女方也是可以分的,女方需要是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户口在该村集体,然后该自建房屋本身就属于夫妻婚后财产,或者双方协商分配 ,不论女方离不离开本村,只要是共同财产,女方都可以分得一半。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比较简单的操作办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农村宅基地离婚女方不可以分一半。
离婚时,宅基地是不可以分割的。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但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仅包括个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申请获取的宅基地使用权,因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故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该宅基地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分割的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宅基地具有宅基地使用证,宅基地上盖房屋具有相应产权证的,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宅基地及房屋进行分割,但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并不能随意转让,根据房随地走原则,房屋也不能随意转让。因此,若夫妻一方并非本村村民,则不能获得宅基地及上盖房屋的产权,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但基于农村房屋涉及到户口、宅基地等问题,分割时需要考虑婚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和父母一起居住,建造房屋时均出资,则房屋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先析出夫妻共同的部分,再进行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通常可以要求分割一半,女方可以要求一半的折价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农村离婚,如果房子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离婚时可以分房子。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给建的房子,且没有明确说明只给男方的,那么这个房子就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丈夫在老家建的房子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老婆可以要求分一半,毕竟是婚后的财产,有权瓜分。
一、自建房也属于房产
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回农村修房子,即使是多有钱老板都希望农村有房,这样可以在年老的时候回家养老。自建房也是花钱修的,又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婚后修的自建房显然有对方的一份,这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修的房子,不能剥夺对方拥有的权利。
二、共同财产合理分配
既然是属于婚内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老婆可以分一半,毕竟婚内财产夫妻二人各占一半。至于怎样的划分就需要双方友好的协商,或者根据当时建房的房款给对方一般的补偿,具有怎么样操作都还是可以好好地商量。两个人生活了那么久,在离婚的时候也应该友好的处置,不能因为房产闹得不愉快,毕竟当不了爱人,也可以当作朋友,让对方彻底的忘记应该是无法做到的事实。
三、离婚就是财产的分割
两个人既然选择了离婚,就要知道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需要拿出来划分,这样才是彻底的离婚。现在很多农村自建房比城市的房子好很多,费用也不低,不要小看了农村的房子,所以面对这部分房产属于财产的一部分。
既然两个人做好的离婚的决定,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要整理好财产问题,该是对方的一分不能少,不要在婚姻结束的时候都还小气家家。作为一个成年人有勇气选择离婚,就应该为自己离婚这件事买单,不能霸占着利益不放,对方和自己结婚也是牺牲了很多,应该看到对方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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