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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确权 能过户。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过户行为必须报经 集体经济组织 批准同意。上交身份证、户口本、 集体土地使用权 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会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后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核查,核查通过予以过户。《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如果在确权期间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办理诉讼保全措施,法院同意并查封了该房屋的情形下,在确权期间是不能过户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法律主观:
使用权房屋不可以过户。使用权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房屋转让合同进行物权处分与收益,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权人承担。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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