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二维码关注小程序

大律云小程序

免费咨询 专业律师

父离婚女方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离婚女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吗)

来源:小编整理 2023年03月31日 12:00 92人阅读
跳过文章,直接 获取专业解读
导读:女方提出离婚要经济补偿可以吗 女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 离婚 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是民法典就离婚时夫妻间权利义务延伸而形成的一项权益保护制度。请求对......

女方提出离婚要经济补偿可以吗

女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 离婚 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是民法典就离婚时夫妻间权利义务延伸而形成的一项权益保护制度。请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经以书面方式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夫妻双方已选择了约定财产制来分配 夫妻财产 。 (2)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而付出了较多的义务。由于一方用大部分精力来照顾子女、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而这些义务本属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由一方主要履行这些义务,势必会影响他(她)的经济收入。按照约定财产制,其财产权利将受到损害。因此,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这也是夫妻间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体现。 全职太太离婚可要求经济补偿吗 网友提问:我老公是某公司的采购部经理,常年在外地出差。我为了照顾孩子,不得不辞去工作,当起了全职太太。但日子久了,老公觉得我思想落伍,没有共同语言,加上两人长期两地 分居 ,感情出现裂痕,经过商议,决定离婚。因为我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这么多年为家庭付出,便要求老公付给经济补偿。老公坚决反对,我想问下,我可以提出这样的要求吗? 解答: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中为家庭多承担责任、多履行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您因照顾孩子,打理家务等而失去工作,可以认定为付出了较多的义务,因此离婚时有权要求对方给予补偿。 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是多少 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婚姻生活中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一方经济上的补偿。是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 具体操作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 知识产权 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 (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 (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 经济补偿金 就是我们所以界的意义,与 工伤 补偿金等等的性质相同,都是由于当事人受到了不应受的伤害,法律为了保护当事人利益所设置的经济性补偿。如果女方符合法律 法规 当中的条件设置,当然是可以向男方提出离婚经济补偿金的,法院也会根据情况予以支持。

离婚女方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离婚女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吗)-第1张图片-

离婚女方可要求的补偿

离婚女方可要求的补偿

离婚女方可要求的补偿,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被不同的人、事和物影响,就比如在婚姻中会出现夫妻二人不想过的现象,就想要提出离婚。那么问题来了,离婚女方可要求的补偿是什么?

离婚女方可要求的补偿1

正常离婚女方可以合理的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要求经济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必竟法律上没有离婚经济补偿概念,一种协议离婚,自行协商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种起诉离婚,法院来判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在人们长期形成的观念中,家庭义务首先是指给付扶养费用,而家务劳动如服侍患病家庭成员、照顾老人生活等则不受重视。正是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从立法上忽视家务劳动可转化的社会经济价值,也导致家庭成员产生轻视或歧视家务劳动的思想,从而影响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

我国关于离婚补偿的规定,赋予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的补偿请求权,实际上意味着对家庭义务中无形投入的认可。

但是司法审判中,涉及到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的认定时,仍应防止以经济支出数额之量化作为衡量标准,从而在客观上限制对家庭作出贡献但没有经济收入一方的补偿请求权的失误。

完整意义上的家庭义务,应包括有形投入如经济支出部分,也包括无形投入如操持家务劳动和照料年老、患病和未成年人生活所支付的心血和精力。对这些无形投入的认可,在一些国家的立法中有所体现。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离婚的经济补偿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具体的`还需要看两个人的实际情况协商决定,需要注意的是有过错方或是付出较少家庭义务的一方,同意进行给予对方补偿或是赔偿的情形下,也要根据他的经济条件来定,若是赔偿金额太高,超过对方支付能力,那么实际操作也是很困难的。

离婚女方可要求的补偿2

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哪些权益?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家庭生活中,和男性相比,部分女性往往在家务上承担更多,且在经济上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离婚诉讼中,女方可以依法享有以下权益:

一、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受到照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女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法官按照照顾女方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获得家务补偿。如果在家庭生活中,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获得生活困难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如果女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可以要求男方给与生活困难帮助。

四、获得损害赔偿。如果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五、财产不受侵害。部分家庭中,由于男方实际掌握财产,离婚时,女方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容易受到侵害。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男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男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女方发现男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女方可要求的补偿3

一、如何才能算夫妻感情破裂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的法律标准。什么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判准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参考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内容中与现行《婚姻法》不冲突的情形,具体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换精神病的,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同居生活多年,但却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的,却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经教育批评、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却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 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却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已破裂的

二、骂人、争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吗

夫妻生活中因对事物的认识看法不同而发生争吵不足为怪,骂人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如严重损害另一方个人及亲属人格尊严的,有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需要看当事人提出的理由与实际提供的证据,是否达到了法律中判决离婚的情形。但在诉讼离婚中,调解是法律中规定的必经程序,因此夫妻最终也有可能是被调解离婚的。而在调解离婚的情况下,自然是不用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只要双方自愿离婚就行。

离婚女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吗

离婚女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吗

离婚女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吗,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的夫妻也变得非常多了,而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之一,下面为大家分享离婚女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吗。

离婚女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吗1

一、民法典中女方要离婚能否索要金钱赔偿

民法典规定,女方想要离婚时,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而能不能索要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第一、 要准备好诉讼材料。在离婚诉讼中应该带齐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等。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你应该根据你的诉求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防止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

第二、核对证据时,要辨明真假开庭审理是整个诉讼的中心环节,每一步都不应疏忽。特别是在法庭核对证据阶段,对于有利于对方但不符合事实的假证,必须及时揭露、批驳,并应提供新的证据来予以否定。

需知证据是法院定案的依据,在证据问题上疏忽了,就会使自己陷于被动局面。当然,对这个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无理辩三分。如果不利于自己的证据确凿属实,也应承认。因为真的终究是真的,不会因为自己进行反驳就会变成假的。

第三、说清楚诉求,从容应答在审理中一定要在如何向法院讲清事实方面下功夫。除了要向法院提供证据和证据线索还要通过起诉或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把应该讲的话全部讲出来。还要注意学习法律,把话讲到点子上。

离婚女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吗2

一、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要求赔偿合理吗

在我国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赔偿标准,实践中往往都是根据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这个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

具体可以参考的因素如下: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若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边远山村,几十元的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平息纠纷。反之,若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类似的纠纷,裁判上千元的赔偿数额,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够服判息诉。

二、怀孕期起诉离婚赔偿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

2、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

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

三、可以单独起诉离婚赔偿吗

1、可以。损害赔偿要求应当在离婚时一并提出,诉讼时效从离婚诉讼之日起计算。当人身损害构成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可以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又可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对损害一方实行双重惩罚。同理婚姻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也应从离婚之日起算。

2、《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女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吗3

女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是民法典就离婚时夫妻间权利义务延伸而形成的一项权益保护制度。请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经以书面方式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夫妻双方已选择了约定财产制来分配夫妻财产。

(2)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而付出了较多的义务。由于一方用大部分精力来照顾子女、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而这些义务本属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由一方主要履行这些义务,势必会影响他(她)的经济收入。按照约定财产制,其财产权利将受到损害。因此,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这也是夫妻间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体现。

全职太太离婚可要求经济补偿吗

网友提问:我老公是某公司的采购部经理,常年在外地出差。我为了照顾孩子,不得不辞去工作,当起了全职太太。但日子久了,老公觉得我思想落伍,没有共同语言,加上两人长期两地分居,感情出现裂痕,经过商议,决定离婚。因为我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这么多年为家庭付出,便要求老公付给经济补偿。老公坚决反对,我想问下,我可以提出这样的要求吗?

解答: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中为家庭多承担责任、多履行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您因照顾孩子,打理家务等而失去工作,可以认定为付出了较多的义务,因此离婚时有权要求对方给予补偿。

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是多少

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婚姻生活中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一方经济上的补偿。是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

具体操作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

(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

(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

经济补偿金就是我们所以界的意义,与工伤补偿金等等的性质相同,都是由于当事人受到了不应受的伤害,法律为了保护当事人利益所设置的经济性补偿。如果女方符合法律法规当中的条件设置,当然是可以向男方提出离婚经济补偿金的,法院也会根据情况予以支持。

离婚时女方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女方如果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经济补偿。

对于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并无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达成协议,协商不成即由诉争法院依客观情况,如家庭中的劳务付出、对子女、老人的照顾、对另一方工作的协助、子女年龄大小、婚姻存续时间长短、双方经济条件等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女方离婚可以要求以下补偿:1、如果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离婚经济补偿;2、如果男方存在法律规定的五种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可要求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应当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夫妻双方平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女方可以提出补偿吗

离婚女方可以提出补偿吗

离婚女方可以提出补偿吗,现代社会离婚已经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了,毕竟长久安稳地经营一段感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女性在婚后为了养育孩子与社会脱节,离婚后就要面临诸多生活上的问题,那么我们来看一下离婚后女方可以提出补偿吗?

离婚女方可以提出补偿吗1

离婚时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女方可以请求补偿。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也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如果一方有过错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也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女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如与他人重婚、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女方可以提出补偿吗2

女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是民法典就离婚时夫妻间权利义务延伸而形成的一项权益保护制度。请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经以书面方式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夫妻双方已选择了约定财产制来分配夫妻财产。

(2)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而付出了较多的义务。由于一方用大部分精力来照顾子女、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而这些义务本属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由一方主要履行这些义务,势必会影响他(她)的经济收入。按照约定财产制,其财产权利将受到损害。因此,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这也是夫妻间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体现。

全职太太离婚可要求经济补偿吗

网友提问:我老公是某公司的采购部经理,常年在外地出差。我为了照顾孩子,不得不辞去工作,当起了全职太太。但日子久了,老公觉得我思想落伍,没有共同语言,加上两人长期两地分居,感情出现裂痕,经过商议,决定离婚。因为我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这么多年为家庭付出,便要求老公付给经济补偿。老公坚决反对,我想问下,我可以提出这样的要求吗?

解答: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中为家庭多承担责任、多履行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您因照顾孩子,打理家务等而失去工作,可以认定为付出了较多的义务,因此离婚时有权要求对方给予补偿。

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是多少

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婚姻生活中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一方经济上的补偿。是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

具体操作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

(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

(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

经济补偿金就是我们所以界的意义,与工伤补偿金等等的性质相同,都是由于当事人受到了不应受的伤害,法律为了保护当事人利益所设置的经济性补偿。如果女方符合法律法规当中的条件设置,当然是可以向男方提出离婚经济补偿金的,法院也会根据情况予以支持。

离婚女方可以提出补偿吗3

一、离婚时女方补偿吗

离婚赔偿,严格的说是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其中一方发生重大过错导致的离婚中,过错方要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精神和物质损害进行民事责任赔偿。常见的重大过错有:婚内与他人同居、婚内再次结婚、有家暴和虐待遗弃行为。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只要遭受到过错方的损害,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顺带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可以获得适量的离婚赔偿。

离婚补偿,严格的说是离婚经济补偿,保护的是婚内付出更多义务的一方。在夫妻双方提出离婚时,在家庭事务中付出较多的一方,有权力向另一方提出适当的离婚补偿,法院会依法受理并进行判决。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三、起诉离婚需提交的材料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展开原文 ↓

律师是否解决您的需求?想要更专业的答案。

更专业
更便捷
更资深

更多 #刑事辩护 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问答 更多>>

  • 律师解答榜
  • 律师人气榜
  • 1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2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3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4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5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6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7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8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9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10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xXXX律师

t4050是指截止2011年12月31号钱,达到4050标满满40周岁)的没有...

18710290087

立即提问,律师1分钟内快速解答

  • 1
    完整描述您的问题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观点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