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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无结婚证共同所得财产能分吗(没结婚证有共同财产吗)

来源:小编整理 2023年03月28日 10:40 127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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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没有结婚证的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没有结婚证的话属于同居关系,因此其财产分割是按照共有财产分割的。具体而言,就是根据共同财产的财产份额来处分,在这个时候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写成不成由法院判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没有结婚证的话属于同居关系,因此其财产分割是按照共有财产分割的。具体而言,就是根据共同财产的财产份额来处分,在这个时候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写成不成由法院判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因此其分割可以根据上述程序办理。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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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财产怎么分

没有结婚证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写成不成由法院判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没有拿结婚证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没有拿 结婚证 的 夫妻共同财产 怎么分割? 1、没有 办理结婚证 的夫妻关系属于 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是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同居 期间的 共同财产 的分割遵循的原则是:能证明是自己一方的,归自己一方所有,不能证明权属的,双方可自行协商,一人一半或按不同比例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还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判决:双方对半分割或按比例分割。 2、未按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 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 离婚 的,应当区别对待: (1)民政部《 婚姻登记 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 结婚 实质要件的,按 事实婚姻 处理; (2)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 解除同居关系 处理。 3、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的很明确: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4、当事人因同居期间 财产分割 或者 子女抚养 纠纷提起 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5、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 债务 ,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6、综上,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基本上与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是相同的,适用法律也基本上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虽然认定标准看似明确清晰,但实践中仍有很多存在争议模糊不清的地方,这也容易产生歧义使当事人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由此可见,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构成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也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分割,同居期间还育有子女的,还应该对其归属问题、如何支付 抚养费 、具体金额等应做明确的约定。但总之还是提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这样双方才会受法律保护。

无结婚证共同所得财产能分吗(没结婚证有共同财产吗)-第1张图片-

没有结婚证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的话,双方就未建立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法院判决时,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评均分割,但同时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同居多年的夫妻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分割财产吗

同居多年没有结婚证的,则双方一般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同居期间产生了共有财产的,也可以分割,但对共有财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一般共有处理。

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双方之间的关系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之间没有结婚证财产怎么分

1.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财产怎么分

1、同居关系建立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的,双方当事人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所谓“离婚”的问题,除非同居关系建立于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且符合实质婚姻构成要件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置。

对于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处分问题,如果是共同生产、经营所取得的财产或共同购置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分割,其分割原则是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子女抚养方和经济条件稍差一方。

如果非法同居期间,双方并未共同从事生产、经营,而是各自经营、生产或工作,则不存在分割共同财产的问题,但是双方毕竟共同生活,对于因共同生活的开销,如果一方可以证明全部由自己承担或自己承担了较多,则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2、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获得的收入或购置的财产,可按照一般共有财产作出处置。同居之前,一方自愿赠与给另一方的财产,可按照赠与处置。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可按最高人民法院(84号)法办发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解除同居关系期间,因共同生产、生活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作出处理。

4、解除同居关系期间,同居期间一方患有的疾病尚未治愈的,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给予适当照顾,也可以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0条、11条、12条

2.没有结婚证得夫妻,夫妻间的财产该如何划分的啊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不存在事实婚姻,若未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手续,应补办,否则按非法同居处理。

所以你的那位女性朋友是不受保护了,但孩子和他有血缘关系这点跑不掉,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在抚养问题上和婚生子女的待遇是一样的!所以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至于财产问题,在谁名下的财产归谁!

3.没领结婚证,财产如何分配

我们都知道离婚的时候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的,很多人会没有结婚就同居了,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不同,因此不能用婚姻法来解决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纠纷,而应该用民法通则关于共有财产相关规定来解决。

《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于同居财产提出如下几点建议:1、双方可以在同居期间做个人财产约定。

2、对自己购买的物品留好相关的证据。3、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物品,最好双方有个相互的纪录。

4、在同居期间各自的父母朋友馈赠的物品最好让馈赠者写上“此物品专门赠给某某”的字样,并保存好。

4.没有结婚证财产如何分割

你们双方在 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形之下 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关于房子的问题,该房产为你们同居之前你父母给你买的 购买方式为贷款

如果女方可以证明 与你共同还贷了

那么对方可以主张同居期限共同还贷部分 以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但是房屋所有权必然是你的 这是确定无疑的。

贷款没有清理完毕之前,因为房屋的他项权利证在银行抵押,所以房屋不可以再次抵押或者出售

你们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如果无法共同生活

分割好各自的财产 对于孩子抚养权与扶养费的支付以及探视的问题达成一致

自行分开即可

5.没领结婚证算事实婚姻吗,想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割呢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分配,如 有一方对协商结婚有异义,可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事实婚姻与合法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国家对事实婚姻关系依法予以保护,任何人不得无故加以侵犯。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若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都构成重婚罪,后一个婚姻关系均应依法解除。 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新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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