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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父母的房产多个子女可以共同继承吗(父母有多个子女房产赠与一人)

来源:小编整理 2023年03月22日 15:40 112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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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多个子女怎么继承房产 多个子女怎么继承房产 多个子女怎么继承房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物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以下了解多个子女怎么继承房产。 多个子女怎么继承房产1 多个子女共同继承房产的,有遗嘱的依遗嘱分配,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多个子女怎么继承房产

多个子女怎么继承房产

多个子女怎么继承房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物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以下了解多个子女怎么继承房产。

多个子女怎么继承房产1

多个子女共同继承房产的,有遗嘱的依遗嘱分配,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1)一般情况下,多个子女应当平均分配房产;

(2)多个子女中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分配房产时,应当对其予以照顾;

(3)多个子女中有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房产时,可以要求多分;

(4)多个子女中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但是其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房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给该子女;

(5)如果多个子女共同协商确定了房产份额的,也可以按照各子女协商的结果进行分配,可以不平均分配。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多个子女怎么继承房产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就是多个子女如何继承房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多个子女怎么继承房产3

一、房屋继承登记都有哪些步骤?

(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房屋抵押银行贷款

(一)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

、1999年(含)以后各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含电子记帐式:目前电子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国债、柜台记帐国债(目前柜台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

(目前我行尚未与任何一家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因此他行储蓄存单(折)暂不能在工行办理质押贷)。

(二)借款人的.条件

1、申请贷款时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质押物;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贷款综合账户;

5、电子银行个人质押贷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6、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

3、若以第三人有价单证质押的,须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同意质押的书面授权书。

4、电子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三、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1、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

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

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清偿期为房地产抵押权人得依法向债务人请求债务履行的时期,应以登记的日期为准。

清偿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若债权仅获部分清偿,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权而使未受偿部分的债权获得清偿。

3、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中国立法对于抵押权与主债权的关系,严格遵循抵押权的附从性,故在债权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瑕疵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若债权的不能履行,系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原因所致,则抵押权人不能以债权已经到期为由,实行房地产抵押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父母的房产多个子女可以共同继承吗(父母有多个子女房产赠与一人)-第1张图片-

多子女继承父母房产

问题一:子女咋样才能继承父母名下的房产 30分 不动产属于管理比较严格的遗产。

子女继承首先遵循遗嘱

其次是自然继承人

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以此内推。

不管是遗产还是父母在生前就给子女的,都要过户的。

如果父母还健在就想把房产给子女,这个比较麻烦。

首先国家规定,商品房必须通过二手不动产公司(就是卖二手房的中介)进行交易,自建房除外。

这种情况下,要交个人所得税、交易税、营业税和国五条细则中包含的其他税收,中介公司还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手续办完了,就去工商局办理房产证,然后再去房产局办理产权证。自建房就直接去办。

如果是父母已逝的话,如果是合法的遗嘱继承和自然继承的话,凭司法机关的证明直接去工商局和房产局。

子女较多的父母房子少的,自个儿看着办是协调还是上法庭自个儿看着办。本来就复杂,再加上真心太复杂了!!!

对于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目前是自愿缴纳。但是如果你父母非常非常非常有钱的人的话,别想自愿,其中缘由自己理会。

问题二:子女继承父母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你好,父母一方过世或者全部过世才能谈得上继承遗产。

继承份额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父母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方式是:房产是不动产,不可拆分,你们协商后,一人拿房子并且过户,其他人按房产市价均分现 金, 现金由拿房子的人给付。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问题三:父母怎样把房子留给子女最合算,继承方式 父母的财产迟早是留给孩子的,这是很多中国人认为理所当然的观念。就目前而言,继承、赠与和买卖是最主要的三种方式。其中,继承需要父母去世才能办理,当父母健在的时候,一般会采用赠与或买卖的方式。

目前在广州,无论是赠与或者买卖,都不能随意定价,而要参考房管局的估价系统来定价,每个区域都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假如报税价高于评估价,就按买卖双方的报税价计税;假如低于评估价,则要打回头重新报价。所以“1蚊鸡”卖房在广州行不通。不过,一般而言,房管局的估价会低于市场价不少。举个例子,海珠区一套楼梯楼,市场价可能是1.8万元/平方米,评估价可能只需要3000元/平方米。具体报价是多少,建议咨询该路段的中介人士,他们实操经验多,多多少少对这样的“神仙数”有底,可以给个大概的建议。

无论是继承、赠与或者买卖,都会发生一定的税费,哪种方式最抵?则要视具体房产情况而定。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假如考虑将来子女出售房产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买卖的税费有时候还可能低于赠与,市民最好就近找一家中介的专业人士计数,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下面以一套两房单位为例,目前该房产的市场价约为120万元,房产证未满两年,买入价为40万元。

1、赠与 首次过户缴3%契税

房产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公证费以及登记费等,其中最大笔的是契税,为房屋评估价的3%。市价120万元的房子,契税为3.6万元。假如子女在房产证满两年后再出售且是唯一住房,可以免缴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少量手续费。

假如子女在受赠后不足两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拥有多套物业,按照这种操作方式,子女只能按据实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按转让收入减掉合理费用后征收 20%,同时还要缴纳转让收入5.5%的营业税。假设将来子女以150万元卖出这套房产,则在两次转手过程中父子(女)共需缴纳的税费可能高达40万元。

2、买卖 满两年再转手可少缴税

假如父母把房产“卖”给子女,需要缴纳评估价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由于房产证未过两年,还要缴纳增值部分5.5%的营业税。子女需要缴纳1%的契税。他们共需缴纳6.8万元。

当日后子女再次转让这套房产时,假如取得房产证满两年且是唯一住房,子女只需缴纳少量的交易手续费。

假如房产证未满两年或者拥有多套房屋的话,则需要缴纳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及增值部分5.5%的营业税,两次交易的税费共9.95万元。

可以看出,假如子女将来不等房产证满两年即卖出房子,父子(女)之间采用买卖的方式比赠与要省钱。假如子女的房产证超过两年,应该先卖掉这一套房再买大房,可以节省不少税费。

3、继承 税费最省

从理论上讲,通过继承的方式把房产留给子女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假如没有其他方面的考虑,可以等父母去世后再办理房产过户,只需要缴纳少量的登记费和印花税。

假如子女通过继承方式取得房产证满两年后再出售该房产,且是唯一住房的话,可同时免缴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缴纳少量交易手续费。

即使在房产证不满两年的情况下卖出,也只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总费用为9.75万元。

问题四:父母去世子女必须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吗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

父母去世子女必须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吗,答案是肯定的。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主要内容如下:

(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希望可以帮到你

问题五:父母的房子加子女名字房子子女有继承 父母继承的房子可以继承给子女。

只要住房是父母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办理的继承得到住房,已经办理了继承过户,有了父母名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该住房就是父母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

父母可以书写遗嘱,指定子女以后继承该住房,需要把遗嘱有父母拿着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以后父母百年后,子女可以凭父母死亡证明,婚姻证明,这份公证的遗嘱,以及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凭得到的继承公证书和以上证件材料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

问题六:继承父母房产要缴多少税 如果是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那么首先应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房产评估的2%,办理完继承公证,先到房产所在地地税局办理免契税手续(带着公证书、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再到房产部门进行更名。更名时只需缴纳工本费,因为继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都可以免掉。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带一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财产凭证(房证、存折等) 3 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携带本人户口、 4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到派出所开带相片的户籍证明) 5被继承人父母生存状况证明。(如果父母健在,本人来公 证处;如果父母中有已去世的,应向派出所申请出具是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6 被继承人夫妻均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丧偶后至其去世前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区民政局出具)。 7 被继承人家庭成员状况历史记录证明-由派出所出具被继承 人的户口老底子 8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如果你是哈尔滨的可以直接找我办理公证事宜,顺祝春节快乐

问题七: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再出售房产个税要交多少钱 理论上讲,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女儿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如果没有别的考虑,可以等到父母过世之后再办理房产过户,这一过程只需要缴纳极少的登记费和印花税。

子女通过继承方式取得房产证满5年之后,如果再出售该房产时没有其他物业,则可同时免缴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缴纳少量的交易手续费。

问题八: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1年后再卖出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您的问题是与遗产继承的继承税有关。在我国的遗产继承税还不完善,一般来说不用支付房产继承税。继承的房产金额巨大就要交一些继承税。 大多数国家房产继承税的起增的金额,比其它财产继承起增的金额大很多。供你产考!

问题九:独生子女怎样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如果独生子女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可以直接办理继承(要求公证),当然是全额继承。如果爷爷奶奶在世,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后,独生子女才可以办理全额继承。

问题十:孩子继承父母的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你可以去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里面有一些明文的规定。

顺便说一下,继承的意思是说你父亲去世,你来继承他的遗嘱。

一.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程序

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

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5.公证费:一半继承1%;全部继承2%。

三.转移登记需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转移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继承权公证书(有遗嘱公证书的仍需到原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5.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四.税费项目

登记费、交易手续费、配图费、权证印花税。

父母的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儿子的名字,另外2个子女有继承权吗?

父母的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儿子的名字,另外两个子女有没有继承权要看是否进行赠与或者遗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不动产属于遗产,首先按照赠与协议或者遗嘱确定继承人。如果没有,就需要按照继承权进行分配,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有权继承。

法律分析

房屋继承首先需要明确房屋归属,如果房屋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儿子的名字,那么另外两个子女也是可以继承的。房屋所有权人如果健在,那么通过过户赠与给其中一个儿子,那么其余两个子女无法继承。如果房屋所有权属于去世的被继承者,那么所有子女都有该房屋的继承权。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有抚养协议,按照抚养协议分配遗产,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如果都没有,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配遗产。去世老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依法享有继承权,正常情况下遗留的房产去世老人有一半份额,这个一半份额由健在的父母,配偶,子女支配。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父母进行赠与房产的除了被继承人外其余子女无权继承。如果没有赠与和遗嘱,那么,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多子女如何继承房产

法律分析:多个子女继承房产,具体要看父母是否有订立遗嘱。

当被继承人过失后,如果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那么就按遗嘱来继承。

没有留下遗嘱的话,房子要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首先是配偶、孩子、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要先让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让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要均等。可按比例共同,也可分割,房产归一个孩子所拥有,其余兄弟姐妹相应折价补偿。

遗产分割要有利于生产、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无法分割的遗产,可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父母已去世,母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四个子女继承能办成共有产权吗?

父母已去世,母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四个子女继承能办成共有产权吗?

父母已去世,母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四个子女继承能办成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指一家房地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在实践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别按自己所拥有的份额的大小,对共有房地产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后者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对全部共有的房地产享受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等的义务。

在父母去世后,如无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四位子女共同继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在到房管,办理四位子女继承过户,确定四位子女名义房产证,该住房产权就属于四位共有产权。

父母有四个子女,父亲已去世,母亲名下有一房产,其中有一女儿户口,母亲逝世后房产因按什么比例继承。

继承房产和遗产,跟户口没有啥关系,女儿和其他子女享有同样继承权和继承份额!在死者无遗嘱指定专门继承人情况下,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这三方人员平均分配继承死者遗产!

房产为父母共有,一人已去世,子女该怎么继承

父母中未去世的一人所占房产份额的二分之一,去世一方所占的二份之一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平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女儿和母亲共同继承父亲的房子是共有产权吗

是呀。。。

如果是房子没有卖掉的话

你们就是共同产权呀

谁都有居住的资格

继父去世,我母亲有继承房产权吗

您好,中国快律为您解答。如果您继父未立遗嘱将房产给与其他人,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你母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希望能帮助到您。

我家有一套房改房,产权父母各占一半。请问我父亲去世后,他的房产是由我母亲一个人继承吗?

父亲去世后,房子作为婚姻的共同财产。你母亲有1/2。另外的1/2,如果你父亲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由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平分。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只有你和你母亲,就是你们两个人各拿剩余1/2的一半,就是1/4

我有一套房子 还能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不管你有多少套房子,继承是你的权利,父母给不给你继承是他们的权利,如果说他们有100套房,都愿意给你,你都可以继承的,如果他们热衷其他事业,无意给你,全部捐赠,你也无话可说。

你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房子是你父母的遗产,可以由你来继承。

你有房产不影响你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亲去世了。母亲健在,母亲把房产给儿子继承?三个女儿有继承权吗?

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那么父亲去世,母亲还健在,母亲依然无法独立处分该房屋,因为父亲所有的份额需要进行继承。因此,母亲不能直接把房子给儿子继承,母亲只能处分自己名下的份额。如果父亲去世前留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三个女儿都有继承权。

【分析与法条引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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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4050是指截止2011年12月31号钱,达到4050标满满40周岁)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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