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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房子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应当首先将房产的一半份额拿出来分给为配偶所有,房产的剩余一半份额根据以下的三种情形来进行分配:
第一、如果去世一方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房产剩余份额按照遗赠抚养协议进行继承分配。第二、如果去世一方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但去世一方有遗嘱的,剩余房产份额应当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分配。第三、如果去世一方既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那么剩余的房产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分配,由所有的继承人来共同继承,各继承人可以平分房产、也可以协商进行分割。
子女的配偶一般没有继承权。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
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老人生前的合法财产只能由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因此,子女的配偶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依据《民法典》(法律)1062条第4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配偶对夫妻的共同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如果,老人生前立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配偶一方就无权占有、处分该房产的权利,但使用和收益权是可以享有的。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说父亲死后的话,房子过户给了儿子,那就属于夫妻共如果说父亲死后的话,房子过户给了儿子,那就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因为是你父亲死后,你所继承的遗产,而你现在已经结婚了,所以说是你们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如果离婚的时候的话,媳妇就是你老婆也会有这份房子的,一定的财产的分配,所以说它属于共同财产如果说父亲死后的话,房子过户给了儿子,那就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因为是你父亲死后,你所继承的遗产,而你现在已经结婚了,所以说是你们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如果离婚的时候的话,媳妇就是你老婆也会有这份房子的,一定的财产的分配,所以说它属于共同财产,儿媳妇是有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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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4050是指截止2011年12月31号钱,达到4050标满满40周岁)的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