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二维码关注小程序

大律云小程序

免费咨询 专业律师

父在东西湖区起诉离婚在哪办理(东西湖区离婚律师)

来源:小编整理 2023年02月24日 12:40 122人阅读
跳过文章,直接 获取专业解读
导读: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去去办理 起诉离婚的,首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其他法定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

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去去办理

起诉离婚的,首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其他法定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

法律分析: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无法调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自愿结束婚姻关系。起诉离婚可以在行为人经常居住地的租物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采取的是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离婚诉讼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何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弊信液)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坦敬姻关系。

在东西湖区起诉离婚在哪办理(东西湖区离婚律师)-第1张图片-

东西湖区离婚登记处咨询电话是什么?

东西湖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027-83081079

地址:东西湖区为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91号附1东西湖区民政局一楼(海林广场斜对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怎么起诉离婚呢?去哪里办理

怎么起诉离婚去哪里办理解释如下: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

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起诉离婚要在哪里去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展开原文 ↓

律师是否解决您的需求?想要更专业的答案。

更专业
更便捷
更资深

更多 #刑事辩护 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问答 更多>>

  • 律师解答榜
  • 律师人气榜
  • 1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2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3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4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5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6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7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8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9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 10
    王熙律师
    1700次浏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1700 次

    快速提问

xXXX律师

t4050是指截止2011年12月31号钱,达到4050标满满40周岁)的没有...

18710290087

立即提问,律师1分钟内快速解答

  • 1
    完整描述您的问题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观点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