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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房子过户后还会有纠纷吗(房子过户以后还能要回来吗)

来源:小编整理 2023年02月21日 23:40 108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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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二手房过户后发现有纠纷 二手房过户出现纠纷,一般采用调解的方式和使用法律的方式来维护权益。1、因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卖方或买方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买方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卖方不办过户手续而引起纠纷。这时,买方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

二手房过户后发现有纠纷

二手房过户出现纠纷,一般采用调解的方式和使用法律的方式来维护权益。1、因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卖方或买方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买方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卖方不办过户手续而引起纠纷。这时,买方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或再行抵押,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2、因中介方行为引起的纠纷,如卖方或买方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后,跳开所委托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如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因不规范、不尽责对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也可依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3、因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房子已经过户还能起诉要回吗

房子已经过户还能起诉要回吗

房子已经过户还能起诉要回吗,关于房子的买卖问题,是我们生活中出现争议比较大的,当然为了更好的保障大家的个人权益,相关的法律也是比较完善的,以下房子已经过户还能起诉要回吗。

房子已经过户还能起诉要回吗1

1、如果是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他人,已经办理他人名字房产证,那么住房产权发生转移,是要不回来的。

2、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依照赠与协议,如果受让方违约或者违反民法典以下规定,可以依法收回过户的住房: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房屋买卖已经办理了过户还能被追回吗

本案中,宝山法院直接判定房屋权利恢复至苏*婆,值得商榷。因房屋已归第三人所有,该第三人为善意取得,其取得产权应当合法有效。因此只能由苏*婆儿子向其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判决恢复产权也应当追加第三人出庭。在第三人不知情,没有机会向法庭陈述意见的情况下就被剥夺了产权,显然不公平。

案例买进公证过的房屋未料产权被撤销状告公证处赔5万元被驳回因为经过公证,使滕先生夫妇义无反顾地买下房屋并顺利地成为产权人。可是,由于房屋真正的产权人不是卖房人,致买卖合同被法院撤销,滕先生产权人资格得而复失。一来一去,滕先生夫妇认为公证处的误导使他们在买房过程中损失巨大,故诉请闵行区公证处赔偿损失5万元。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了驳回滕先生夫妇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

买下已公证的房屋去年1月6日,潘先生夫妇欲卖房,特带上了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材料至闵行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以证明房屋是自己所有的等情况。公证员向制作了接待笔录,详细询问了办理委托书公证的目的,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清楚委托书公证的法律后果等情况。

公证处在查明房屋登记的产权人确实为潘先生的情况下,2天后出具了公证书,内载:兹证明潘先生夫妇到我处,在《委托书》上盖章等内容。委托书主要内容为:委托温某办理潘先生夫妇共有的宝山区春雷路上的一套房屋的出售及相关事宜,包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易、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以及代付相关费用等。2007年5月28日,温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将春雷路房屋出售给滕先生夫妇。

在办妥产权变更手续后,去年5月29日,滕先生夫妇经核准成为春雷路房屋产权人。

房屋产权得而复失但是,房屋的归属发生了意料之外的变化。去年7月13日,潘先生的母亲苏*婆起诉至宝山区法院,要求确认潘先生夫妇与滕先生夫妇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权利登记恢复为苏*婆所有。宝山区法院于11月14日作出判决,认定潘先生通过伪造材料取得原登记在苏*婆名下的春雷路房屋产权无合法依据,应予返还,并判决春雷路房屋权利登记恢复至苏*婆所有。

判决生效后,苏*婆至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了相关的变更手续,春雷路房屋现登记的所有人为苏*婆。要求赔偿不被同意房屋买进并登记了产权,又被法院撤销,滕先生夫妇满腹冤气。滕先生夫妇认为,是公证书的误导使他们对所购的房屋属于潘先生深信不疑。于是,他们毫不犹豫地将闵行区公证处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5万元。

滕先生夫妇称,由于公证处在公证过程中未对所需文件之一的房屋户籍资料进行必要的审核,存在过错,而自己因信赖公证书而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并因此遭受购房款损失19万元,对此公证处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闵行公证处不同意诉讼请求。称已对当事人的身份及房屋产权登记情况作了必要的审查,其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过错,未对滕先生夫妇造成损失。

公证处不是侵权人法院认为,公证处在办理公证手续之时,潘先生系春雷路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权利人,公证处基于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公信效力,认为春雷路房屋系潘先生夫妇的共有财产,进而确认潘先生夫妇具有委托出售房屋的处分权并无不当。

委托书上的印章系潘先生夫妇在公证员面前所盖,公证员已对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了查验,并制作了接待笔录以明确其是否具有委托他人出售房屋的真实意图并明晰委托书公证的法律后果,在确认无误后方才出具公证书。

由此可见,公证处在出具公证书时已尽到了谨慎的审查义务,并无过错,其行为也不具有违法性。至于双方争议的春雷路房屋内的户籍情况并非公证的事项之一。

滕先生夫妇未取得春雷路房屋产权因此遭受购房款损失的真正原因系潘先生的无权处分,故直接侵权人为潘先生,故滕先生夫妇可向其主张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公证处的公证行为与滕先生夫妇的损失之间并无因果关系。

房子已经过户还能起诉要回吗2

房子过户两年了还能起诉吗

房子过户三年内起诉能追回。

房产纠纷起诉要哪些材料

业主的房屋产权证经常拖延很长时间才办下来,如业主想起诉,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三份(其中两份交法院,一份留存开庭时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证需要正反面都复印);

3、授权委托书一份(如委托律师或他人);

4、证据三套(其中两套交法院,一套留存开庭时用)。

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房屋产权证书(如已有)、入住日期的证据(如入住通知书、入住预算单、物业费发票、产权证代办费收据等,有一样即可)。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双方之间是正常过户,没有发生纠纷,这个时候不管过了多少年都不可以要回来,如果双方发生了房产纠纷,这个时候可以携带相关的材料在法院进行起诉。

房子已经过户还能起诉要回吗3

86岁老汉要求撤销赠与,已过户的房子还能要回吗?

86岁的老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养女将房屋过户回其名下。是什么原因让老汉改变了赠与房屋的主意,已经办理过户的房子还能要回吗?一起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案情回顾】

老孙是小孙的养父,老孙的妻子暨小孙养母去世后,老孙再婚。因老孙再婚,父女二人产生矛盾,双方很少来往。

老孙与再婚妻子蒋某感情笃厚,婚后十几年来,蒋某对老孙悉心照料。2018年8月,蒋某说她姐姐在上海生病了要回去3、4天,遂由小孙暂时照顾养父。

可蒋某一走十几天始终没有回来,电话不接、音信全无。后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老孙联系上蒋某的姐夫,其姐夫称蒋某不会再回来了。

以为蒋某不会再回来,老孙大受打击、心灰意冷,整天要死要活,甚至还出现了自杀倾向。80多岁、孤身一人,老孙觉得房子、钱对其已没有意义,开始准备身后事。2018年9月,老孙将其名下唯一的一套房屋赠与小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过户后不久,蒋某回来了。老孙因房屋事宜与小孙发生矛盾,老孙将小孙告上法庭,要求判决撤销赠与,并将案涉房屋过户回其名下。

小孙则辩称,双方签订的《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自由意思表示,未违反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案涉房屋赠与小孙,小孙接受赠与并取得所有权证,赠与行为已经履行完毕并产生法律效力,非法定情形不得撤销。

双方在房产交易中心签订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房产交易大厅工作人员对于老年人房产过户特别慎重,必须老孙本人到场签字、拍照,表明其神志清楚,且工作人员会单独多次询问其是否自愿。老孙亲自办理手续,其神志清楚并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已经过户的房屋还能要回来吗?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就案涉《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老孙、小孙均明确实为赠与,且合同价款也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老孙也未收到小孙支付的购房款,故就案涉房屋法院认定双方之间系赠与。

对于老年人而言,随着生理功能的自然老化,通常心理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一些老人会更加依赖身边的亲人,更加需要亲人的陪伴与关心。老孙与后妻感情甚笃,在后妻离家失联后,大受打击,万念俱灰。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案涉房屋过户期间为蒋某离家,老孙联系不到蒋某,其心理受到巨大冲击的特殊时期。根据法院的调查材料反映老孙当时多病缠身,且老孙名下也仅有案涉房屋一处不动产并在过户后仍居住至今,故法院认定,原告在处分案涉房屋时因客观情形将案涉房屋赠与被告,显失公平。

虽然赠与时老孙具有行为能力,且房屋已实际过户,但综合考量过户时老孙的心理状态、所处情境,为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支持了老孙的诉请。后小孙不服,提出上诉。南京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对话法官 】

我采访了本案的主审法官南京中院少家庭陈晓霞。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蕴含着人类社会代际更替的情感与规律。随着我国向老龄化社会的迈进,老年人群体不断壮大,如何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老年人安度幸福晚年,成为社会各界共同面对的问题。

本案并未简单从老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已经完成角度考虑问题,而是关注到了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充分关注了房屋赠与时老孙的心理状态,并认定其当时处于危困之中,将自己名下唯一房屋赠与他人,于其而言显失公平。本案判决解除了老孙的困境,确保其老有所居,老有所依,切切实实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房子过户后还会有纠纷吗(房子过户以后还能要回来吗)-第1张图片-

父亲生意失败,把房子过户给儿子,房子会有纠纷吗?

父亲生意失败,把房子过户给儿子,房子会有修复吗?你的父亲没在失败之前把房子过户给你,这样的情况下,没有纠纷,如果是在失败以后过,那当然有纠纷

房子过户后出现纠纷中介有责任吗

房子过户后出现纠纷中介可能有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过户后上家有债务纠纷怎么办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随着二手房市场的兴起,越来越多人喜欢购买二手房,然而在购买二手房时遇到房东有债务的怎么办呢?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过户后上家有债务纠纷怎么办,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过户后上家有债务纠纷怎么办

过户后上家有债务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不动产的公示是以登记为准的,简单来说就是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所有,因此上家的债务纠纷与该房产没有任何关系。

二、房屋交接后债务纠纷处理方法

1、和解法

和解法是指具有债务的当事人自愿进行协商,并解决纠纷。在债务快到期的时候,若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但是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进行协商,并签订还款协议,如果有第三方做担保的,也要要求担保人到场进行协商,或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2、仲裁法

仲裁法统一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法更有利于人们迅速的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向当地的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以及申请书的副本,还要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详细情况及事实理由。

3、诉讼法

诉讼法就是打民事官司,就是专门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对方当事人比较难对付的案件,债权人就可以通过诉讼法来解决。通常诉讼的优势表现在: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过户后上家有债务纠纷怎么办以及房屋交接后债务纠纷处理方法,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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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过户后,还会有其他纠纷吗?

可能会存在物业管理费,水电煤费用卖家没有结清情况发生;

还有其他纠纷也会存在,重要的就是看购房合同内容具体约束条款了;

实践情况中,各种可能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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