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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方没有证件怎么起诉离婚(女方没有身份证可以起诉离婚吗)

来源:小编整理 2023年02月19日 16:00 113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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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女方手上没有结婚证,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起诉离婚,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女方手上没有结婚证,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起诉离婚,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起诉应当提供基本证据材料,您起诉离婚应当提供相应婚姻关系证明材料,若结婚证丢失,您可以申请补办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当然,您也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打印婚姻关系证明,以证明存在婚姻关系。

女方没有证件怎么起诉离婚(女方没有身份证可以起诉离婚吗)-第1张图片-

女方没有结婚证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达到。其一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其二为诉讼方式,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目前你想单方面提出离婚,应该采取第二种形式即诉讼离婚.只需要你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起诉书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没有结婚证怎么起诉离婚?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第一、三款规定,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女方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和户口本怎么办

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和户口本,就要先办理身份证和结婚证。如果时间急,可以先办理临时身份证,两三天就可以办好。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没有结婚证书怎么起诉离婚

1. 没有结婚证能上法院起诉离婚吗

1、没有结婚证可以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离婚。

2、结婚证是目前证明夫妻存在婚姻关系的重要有效证件之一,其证明内容主要为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的时间,该时间是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的重要依据。

3、现实生活中一方结婚证丢失或者被对方隐匿,在起诉时无法提供结婚证这一重要证据,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依法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效力。

4、取得婚姻关系证明后,可以持民事诉讼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婚姻关系证明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 起诉离婚时没有结婚证可怎么办

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的处理情形分两种:第一种,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了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际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 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又分以下两种情形:1、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提交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存在事实婚姻的证据,比如,登记有夫妻关系的户口本,村委会、乡镇 *** 、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亦可。

2、1994年2月1日以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再提起离婚诉讼;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将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第二种,办理过结婚登记遗失或损毁结婚证起诉离婚的处理首先,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发[2003]12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因此,根据该条规定,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其次,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申请补领结婚登记的,一般要求男女双方均到场进行拍照才能办理补领结婚证。而离婚诉讼往往是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才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愿离婚的一方往往不会配合欲离婚的一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

这种情况下,欲离婚的一方应如何证明其婚姻关系存在呢?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包括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因此,已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可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再次,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有当事人反映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该怎么证明婚姻关系存在?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十五条的规定:“婚姻登记处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制定立卷、归档、保管、移交制度,准确掌握本单位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的保存情况。婚姻登记处有义务向需要查档的婚姻当事人出具相关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告知其档案存放地。”

因此婚姻登记机关有可能因婚姻登记档案已移交而无法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存放地。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在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因此,婚姻档案存放地为婚姻登记机关的同级国家档案馆。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第(七)项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亦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当事人可持该复印件作为婚姻关系的证明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 我没有结婚证,和身份证,还可以起诉离婚吗

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如果结婚证在对方手里或者丢失等情况,可以直接去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结婚证。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4. 要起诉离婚,无结婚证怎么办

离婚证?还是结婚证没看明白,结婚证的话是一人一份。离婚起诉拿自己的那个证去起诉就行了,判决后,男方交回结婚证才能领到判决书,不影响女方领走判决书。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5. 没有结婚证怎么起诉离婚

由于您提供的情况过于简单,律师无法做出全面确切的判断!

谨简单回答如下:

如果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一般情况下,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花钱,他们会无偿提供婚姻登记证明和核对章。但如果复印相关婚姻登记材料,需要交纳一定的复印费用。

另外,虽然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是法定离婚情形,但是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实践中是不是分床就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为慎重起见,建议您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

6. 没有结婚证,可以起诉离婚吗

【1】男女没有结婚证,看是哪年同居的。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的,

有结婚实质要件的,构成事实婚姻。

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的

去法院或者民政局离婚,不受理。

要想起诉离婚,首先要去领结婚证。

不领结婚证的,男女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3】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的,

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还有解决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应该受理。

【4】根据《婚法解释二》第1条,《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

【5】是否一次离婚成功,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这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

如果没有结婚证怎样离婚?

你好,我们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做出以下解答:

1、如果双方是从未领取过结婚证的情况,一般就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就没有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所以更不需要离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先补办结婚登记,然后再离婚,根据你们的情况选择到法院诉讼离婚或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方式。

这里还有一个例外情况,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还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然没有领结婚证,在但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行离婚了。这种情况下,建议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法院会先确认你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后再判决离婚。

2、如果是一方的结婚证遗失了的情况,可以先向民政局书面声明遗失结婚证,民政局仍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为你们办理离婚登记。

若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的,需要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民政局可根据你们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些相关文件你们可以通过询问民政局进行填写。

如你还有其他离婚方面的疑惑,可以具体讲讲情况,我们可以为你做出进一步的专业解答。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7 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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