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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该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登记于其一方名下,则无论是在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的,均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配偶也无权请求分割。但若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产,如何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
2、如果买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地进行分割,也可按双方在购房时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3、该房产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赠与给自己子女,并且只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不必须进行分割;若是婚后赠与个自己子女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给一方,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若是双方父母共同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则夫妻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共同共有该套房产,离婚时也可以按该比例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离婚时,如果双方只共同所有一套房产的话,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房产的分割问题:
1、如果双方同意以协商的方式,确定房产的分割问题,就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房产纠纷。双方既可以约定继续共同所有这套房产,也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取得这项房产。只要出于自愿,约定的内容都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双方都想要取得这套共有房产,同时同意通过竞价取得的方式解决房产分割问题的话,法院就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价高者就能够得到这套房产,然后法院会就竞价取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3、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取得这套共有的房产,法院就可以对房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让双方就拍卖或者变卖得来的价款进行分割;
4、如果其中一方想要取得这套房产,同时另一方不反对的话,另一方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分析】
婚后房产如何分配要看情况:1、婚后双方父母全款买房,如果双方有协议就按协议分割,如果没有协议就按照双方父母出资的比例分割。2、婚后共同财产买房,离婚时要平均分割。3、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全款买房,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提起离婚一套房子怎么分割,大家都知道,有人问离婚时怎么分割这样的房产?另外,还有人想问我想离婚,孩子跟我,还有一套房子,会怎么判决,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离婚一套房子怎么分割,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离婚时怎么分割这样的房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离婚一套房子怎么分割
1、离婚一套房子怎么分割:离婚时怎么分割这样的房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离婚一套房子怎么分割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你应该将你父母准备买房,用你的名义按揭的事实告诉你丈夫,然后双方签订一个此房属于你个人财产的协议,这样,办按揭手续合同产权证就不加他的名字了,离婚时即使到法庭也是一证据。否则,以后会很难说清楚的。
2、离婚一套房子怎么分割:我想离婚,孩子跟我,还有一套房子,会怎么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只有一套房离婚的时候怎么办。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女人最狠的离婚策略。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并在银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夫妻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女方争财产技巧最狠的离婚。
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以按揭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以上就是与离婚时怎么分割这样的房产?相关内容,是关于离婚时怎么分割这样的房产?的分享。看完离婚一套房子怎么分割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所有的一方给另一方应付款。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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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4050是指截止2011年12月31号钱,达到4050标满满40周岁)的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