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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 一、父母立 遗嘱 指定由其兄弟姐妹来 继承 财产的,则父母的兄弟姐妹作为 遗嘱继承 人,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 二、父母作为被 继承人 ,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死亡或者均放弃继承的,父母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位的 法定继承人 ,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 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父母的兄弟姐妹无权继承父母的财产。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 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
父母去世,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当没有第一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所以父母的兄弟姐妹只有当遗嘱中有规定和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有权继承。
一、父母的兄弟姐妹有 继承权 吗 在 法定继承 中确实存在死者兄弟姐妹 继承 的情况,但并不是所有的继承都会牵扯到死者的兄弟姐妹。根据我国《 继承法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 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根据上述法条,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种情况会涉及兄弟姐妹继承的问题。 另外,我国继承法关于 转继承 的规定也会涉及兄弟姐妹继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继承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即“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二、兄弟姐妹在哪些情况可相互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一种。第二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合法 遗嘱 指定的(含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人,或者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声明放弃,或者依法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才享有继承权。 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一)法律对兄弟姐妹之间继承关系的认定的主要规定包括: 1、兄弟姐妹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2、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兄弟姐妹关系的,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被 收养 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因收养关系成立而不视为兄弟姐妹,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4、继兄弟姐妹之间,因 抚养 关系而形成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关系,但是,没有 扶养 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5、继兄弟姐妹之间互相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第二顺序继承权的发生。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在依法享有合法继承权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剥夺其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在父母去世的情况下,作为他们最亲的人,自然首先肯定还是由其子女、配偶、父母来继承遗产。但是大家不要忘了,其实父母可能还存在兄弟姐妹,他们之间也是有很近的血缘关系。但此时作为父母的兄弟姐妹,虽然对遗产享有继承权,但却只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存在。
【法律分析】:兄弟姐妹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同父母兄弟姐妹之间或者异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间,都相互享有遗产继承权。继承开始后,应根据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的原则进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就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继承人,所以兄弟姐妹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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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的兄弟姐妹能继承遗产吗
兄弟姐妹为第二代旁系血亲,是血缘关系(或拟制血亲)最近的旁系血亲,他们共同生活于一个家庭之中,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关系密切。因此找国《民法典》将兄弟姐妹之间列为相互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范围内。
《民法典》中关于兄弟姐妹间继承的规定:
《民法典》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
1、同父母兄弟姐妹之间,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相互享有遗产继承权。
2、养兄弟姐妹之间,是指养父母所收养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形成的一种养兄弟姐妹关系。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有遗产继承权。但是,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而终止,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继兄弟姐妹之间,是指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之间,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基于父或母与他人再婚而产生。如他们之间有抚养关系的,相互享有遗产继承权(投有抚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不影响其亲兄弟姐妹相互之间享有的遗产继承权。
二、遗产继承诉讼时效规定是多久
遗产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三、遗产继承的时效如何计算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3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3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
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形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被其中一个继承人占着,其他继承人好几年都没有要求分割,这样是否算过时效呢?这时时效未过,因为继承开始后,在分割前,遗产为继承人共有,虽该遗产被其中某一个继承人独自管理和使用,且管理人并未表示要拒绝其他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分割,故在其他继承人主张分割前,并未产生继承纠纷,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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