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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房子卖了夫妻钱怎么分(卖房子的钱夫妻怎样算)

来源:小编整理 2023年02月15日 01:00 101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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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婚前买的房子卖掉的钱属于谁 1、如果是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子,而且这个钱由一人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即使结婚之后,将房产卖掉,这笔钱也应该属于个人的所有,不应该属于夫妻的财产。2、如果是在结婚之前购买,但是选择的是贷款方式,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结婚之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来还贷。离婚之后将房子卖......

婚前买的房子卖掉的钱属于谁

1、如果是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子,而且这个钱由一人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即使结婚之后,将房产卖掉,这笔钱也应该属于个人的所有,不应该属于夫妻的财产。2、如果是在结婚之前购买,但是选择的是贷款方式,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结婚之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来还贷。离婚之后将房子卖掉,这笔资金应该要分割,不过需要按照出资的比例才能够确定分割按照什么原则,按照多少比例来分配。3、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一方出了首付款,但是结婚之后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将房产卖掉了之后,这笔资金也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分割。4、所以关于婚前买的房子,卖掉之后到底属不属于共同财产,结合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才能够讨论出一个结果,最好由两个人先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子卖了夫妻钱怎么分(卖房子的钱夫妻怎样算)-第1张图片-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了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前房产婚后卖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具体情况讨论:

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4、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还贷或者出首付款者用个人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两人准备离婚,房子是共同财产,卖了以后钱款怎么分割?

现在听到谁谁谁家又离婚了,这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只会关心孩子归谁?财产怎么分割?人家离婚自有原因,肯定是有过不下去的理由,不然谁会这样?好好的日子不过,那不是没事找事做,大人都还好,可怜的只有小孩,原生家庭对一个孩子造成的影响是你们想象不到的,他在后期生活,事业以及婚姻上都会有很大影响,读书时可能会自卑,工作上不自信,不再相信爱情,即使结婚了,还是各种猜疑,对她伤害太大,所以说奉劝各位准备离婚的大人们,真应该好好考虑清楚,并不是为你们,而是为自己孩子,你们的错误为什么由小孩承担?在他们世界,只会认为爸爸妈妈理所应当在一起,不应该分开,别人都有爸爸妈妈,为什么我只有爸爸或者妈妈?两人不能在一起生活呢?对他性格上也会造成伤害。

当然,如果实在要分开,那谁也劝不了,最重要的就是孩子和财产,普通老百姓的财产,也就是房子最值钱,房子如果是婚后两人一起承担房贷,那样的话,财产也是平均分,法律上来说是这样,但我觉得从人性上来讲,孩子判给谁应该那一方就要得多一点,因为毕竟现在抚养一个小孩,费用真的很大,那就是人性上面来讲了,如果人家实在不愿意,那也没办法,只能说你没找到一个好人,难怪要离婚,那就趁早走吧,这种人也不值得你留恋。

其实谁的婚姻不是一地鸡毛,那又有什么办法呢?没有原则性错误,小孩还小,离了怎么办?他要找妈妈的时候去哪里找?想想自己,你都不敢选择离婚,一个女人独自带着孩子也很难生活,毕竟还年轻,找一个人,他能真心对小孩好吗?

婚前房子婚后卖掉离婚怎么分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了,除非双方对婚前财产另有约定,否则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时间长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故从法理上分析,婚前房子婚后卖掉这种情况只能算作个人财产形态上的转化,财产形态原为不动产,出售后,财产形态转化为售房款(货币),但此财产不属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所以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房屋在出售后,一方使用该笔财产在婚内进行了其他投资行为,或在使用售房款的基础上还增添其他夫妻共同财产购置其他财产,则该部分财产进行的投资对应的收益以及新购置的财产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无其他约定,在离婚分割时,法院将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内容参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了,卖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题主很有可能是在担心,婚前买的房子如果婚后变卖,因为这个售房款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那么这个售房款是不是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此时应该分为两大类情况进行分别讨论。

情况一: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且该房屋登记在购房人名下,那么此时该售房款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应当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屋系在婚前购买,且该房屋系由购房人个人用自己婚前财产全款购买,因此该房屋应当属于购房人一方的个人财产。虽然售房款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该钱款来源系自购房人婚前的房产,根据财产转化原则,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内变卖所取得的钱款,不因男女双方是否存在夫妻关系、以及夫妻关系存在时间长短,在双方没有协议约定该款项归谁所有的情况下,则该房屋应当房屋所有权人个人所有。

情况二: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且夫妻双方结婚之后,以共同财产偿还房屋贷款。在该种情形下,因为该房屋的首付款系由购房人一人支付,但因为夫妻双方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房屋贷款,则作为非购房人的配偶一方,有权利主张要求房屋登记人对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对其进行补偿。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明确离婚时房屋补偿计算标准的通知》,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房屋评估现值以法院委托时确定的时间为准,对房贷的计算标准可通过当事人提供、向各银行查询及通过互联网查询等方式了解。

当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出售房屋时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一定要避免在房屋出售后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如果售房款直接打入出售人的工资卡内,或者其他存有夫妻共同财产的银行卡中,那么很有可能会以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从而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自己权益的风险较大。因此这里建议,作为房屋的出售方尽量再重新置办一张新的银行卡,要求购房人将所有的售房款打入该行开立的银行卡中,并且开银行卡在婚内尽量不要再发生资金的转出和转入,以避免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

夫妻共同房产拍卖后如何分配?

您好,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在拍卖后所得的房款,仍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在离婚分割时,先是双方协商;无法协商一致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会按照以下的裁判思路进行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您描述房屋已经被拍卖了,那么相应的房款在扣除拍卖等手续之后的剩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仍然可以先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一般是遵循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当然具体的分割比例还需要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看看是否存在离婚时少分或者不分的情形。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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