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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对方证件吗(女方要起诉离婚需要在哪里起诉?)

来源:小编整理 2023年02月12日 06:40 135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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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起诉状、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还需要携带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还需要携带双方共同财产证明。如果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还要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起诉状、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还需要携带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还需要携带双方共同财产证明。如果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还要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法条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吗?

离婚需要的手续: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以及询问相关情况之后发给离婚证。

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四十八条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对方证件吗(女方要起诉离婚需要在哪里起诉?)-第1张图片-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可以证明夫妻双方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5、有子女的还需要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让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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