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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如何分割(房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来源:小编整理 2023年02月07日 07:40 116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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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两人共同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一、如果夫妻双方均认可多套房产的价值,并能对分配方案达成一致的,则只需要互相补差价即可。二、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对房产分配方案达成一致,且均不愿意放弃房产所有权的,则可以采取竞价取得的方式,即对各套房产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套房产,在通过竞价分配结束后,按照竞价时的......

两人共同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一、如果夫妻双方均认可多套房产的价值,并能对分配方案达成一致的,则只需要互相补差价即可。二、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对房产分配方案达成一致,且均不愿意放弃房产所有权的,则可以采取竞价取得的方式,即对各套房产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套房产,在通过竞价分配结束后,按照竞价时的价格由取得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如果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取得个别房产的,则对于该部分房产可以采取拍卖分割的方式,由双方平分拍卖所得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夫妻房产如何分割

一、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情形: 夫妻双方离婚,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5、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6、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屋,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7、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房产的分割不仅涉及归属问题,还涉及价值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合意,则不论登记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按照双方合意进行分割即可;若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合意,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二、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的分割

一般来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房产的分割,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出资比例、实际占有使用情况、实际生产生活需要等情况。

1、若双方就房产的权利归属与房产现价值达成一致,主张房产所有权的一方支付另一方折价补偿款,另一方配合过户;

2、若双方就房产的归属能够达成一致,但对于房屋现价值无法达成一致,则由法院开启评估程序,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产的现价值进行评估,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按照评估机构所评估的房屋现价值依照法院判决的比例支付另一方折价补偿款。

3、若双方无法就房产的归属达成一致,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则通过竞价的方式,即出价高者取得房屋所有权,竞价结束后出价高者依照其出价以及法院判决的比例支付另一方折价补偿款。

4、若双方无法就房产的归属达成一致,且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以申请法院将案涉房屋拍卖、变卖,法院根据双方的申请将案涉房屋拍卖、变卖后,再将所得价款在双方之间按照比例进行分割。

5、司法实践中存在贷款尚未还清的房产、小产权房、两限房等尚未实际取得所有权或无法上市交易、以及权属存在争议的房产,对于上述房屋,法院可能会如此处理:(1)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不宜判决所有权的归属,待该房屋完全取得所有权后当事人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于该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实际分割;(2)对于政策性住房、央产房等可能无法上市交易的房屋,除竞价方式外,法官可能仅确认双方所占房屋份额而并不实际分割房产,或对于房屋的居住、使用权进行分配,而不会对该房产的所有权进行判决。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判决给一方使用居住。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3)对于一些不具合法性或权属存在争议的房产,法院可能在离婚诉讼本案中不予处理,待合法后或争议解决后当事人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如何分割(房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第1张图片-

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

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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