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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男方起诉离婚女方该做什么(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要注意的有哪些)

来源:小编整理 2022年11月26日 10:40 77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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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男方提出诉讼离婚,女方应该如何应对? 男方提出诉讼离婚,女方可以委托律师应诉,争取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判决时争取更多的利益。也需要做好以下应对:第一,如果女方不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出庭应诉答辩,用证据证明夫妻关系感情良好,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不准予离婚。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

男方提出诉讼离婚,女方应该如何应对?

男方提出诉讼离婚,女方可以委托律师应诉,争取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判决时争取更多的利益。

也需要做好以下应对:

第一,如果女方不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出庭应诉答辩,用证据证明夫妻关系感情良好,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不准予离婚。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也要收集夫妻感情比较好的证据,或者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反驳;

第二,收集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种类等;

第三,子女相关的身份信息,如果想抚养孩子,可以收集自己有利抚养的证据。

扩展资料:

离婚诉讼案件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两个问题,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财产和债务,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判决,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而且离婚诉讼涉及证据材料繁多,需要系统梳理,查找相关证据。

如果男方诉讼离婚女方该怎么应诉

如果男方诉讼离婚,女方应该: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3、提交答辩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女方该如何处理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积极应诉,可委托律师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如果对共同财产有争议的,还有小孩抚养权(已生小孩的话)有争议的,可委托律师。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该做什么(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要注意的有哪些)-第1张图片-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应做什么准备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如下证据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有孩子的,还应当提供孩子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4、若是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还应当提供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怎么应对

一、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女方该怎么办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必惊慌,可积极应诉。双方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存在争议的共同财产和小孩抚养权等纠纷,尽力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后悔签离婚协议,从而不履行协议义务,另一方可以提交离婚诉讼请求。起诉方可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

二、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啥赔偿

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符合这四种情况才可以请求离婚赔偿,也就是说必须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如通奸、嫖娼、偶尔的家庭暴力、偶尔的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害。

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等等。

2、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质损害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

3、遗弃情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

物质损害除上述所列各项之外,在判决离婚中,律师费、诉讼费属于物质损害的一部分。

(二)精神损害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给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

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这里指的财产,应该是夫妻关系存在的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后夫妻二人一起挣取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事先男女双方已经有了一致认可的约定,可以按找约定来分配,比如说协议离婚时大家已有共同商定的财产分配方式,那就按照协议执行就好了。如果是其中一方一些特有的钱财、资产,则还是归原来的拥有方所有。否则的话,一般来说,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均等分,也就是一人一半,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协商不出结果的时候,可以请法院来介入,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判决。

这么说来,大家可能也会有疑问,怎么样算是共同的财产,怎么样算是一方的特有财产?这一些界定法律都有进行列举。共同财产,一般指的是我们上班的收入、或者经营公司的收入等;特有财产分别是婚前财产,因受到伤害得到的治疗方面的费用、补助费用,他人遗嘱中确定只给其中一方的钱财资产以及一些特别的、专属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一些专属的财产等。这也是现代社会很多人婚前会选择做财产公证的原因了,一个是为了保障自己的专有财产,另一个也是为了避免万一离婚会发生的纠纷。

在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也可以参照五个原则。第一个是男女之间平等的原则,这就是说,无论你是职场白领,还是全职在家带孩子操持家务,在财产分配时都有一样的分配权利。第二个是分配的时候要考虑子女的利益,也要适当照顾女方。第三个则是没有过错的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照顾,比如说男方有出轨、重婚、家暴之类的行为,女方可以申请一定的赔偿。第四个是要公平,适当照顾弱势的一方。最后一个是要尊重男女双方的意思,应该是双方都愿意接受的。

财产的分割问题,我们建议在决定离婚时尽早得协议、处理。如果等到法院已经判决,当事人又觉得不能接受,之后也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如果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实际已经生效的话,之后多半也就只能按照执行了。

男人提出离婚女人该怎么做

男人提出离婚的,女人可以按照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1、女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拒绝男方的离婚请求,男方选择诉讼离婚的,女方可以提交能够证明感情未破裂的证据,人民法院认定感情未破裂的,就不会判决离婚;

2、女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和男方进行协议离婚,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对离婚事项有争议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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