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描述您的问题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扫二维码关注小程序
大律云小程序
免费咨询 专业律师
在外地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对地域有所限制。1、协议离婚:可以在夫妻双方原先办理登记的民政局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2、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则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一方是向异地的非文职军人提离婚 ,则需要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在异地的军人,则到被告住所地/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不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在原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答: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办理诉讼离婚手续,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的,则不能在本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为本地户口则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在外地是否能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离婚方式来定。一般情况下,在外地只可以诉讼离婚,不可以协议离婚。因为协议离婚只可以在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协议离婚不可以在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申请办理。但是诉讼离婚,既可以在夫妻双方的户籍地,也可以在居住满一年的住所地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外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t4050是指截止2011年12月31号钱,达到4050标满满40周岁)的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