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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和老公离婚怎么争取要房子(丈夫为房子提离婚)

来源:小编整理 2022年11月11日 06:00 93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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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你好我和老公离婚了,他说给我一套房子,我应该怎么和他办这个房子手 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愿意帮被执行人租赁房屋或者预留5到8年租金。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符合以下三种情形,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

你好我和老公离婚了,他说给我一套房子,我应该怎么和他办这个房子手

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愿意帮被执行人租赁房屋或者预留5到8年租金。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符合以下三种情形,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住房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对于符合以上情形,被执行人在三个月的宽限期后仍拒不搬出,法院将予以强制执行。”

和老公离婚怎么争取要房子

房子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想争就争,如果房子是老公父母买的或者老公婚前买的很难争,除非是两人婚后一齐购买的就有机会。

我老公出去住了2年零6个月,我有征,据,我怎样才能和他 争取楼房?房贷是我和儿子还的

先和你老公好好的商量一下,在协商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刻制,不要发火,谈不下去就直接找律师起诉!同时因为他还是你孩子的父亲,在孩子面前更不能我争吵!

和老公离婚怎么争取要房子(丈夫为房子提离婚)-第1张图片-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该如何分配房产呢?

虽然离婚了,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坦然面对,避免五味杂碎,让自己心态保持正常。这样就有理性的心理状态对待和处理问题。避免事后难过。先征求孩子的意见,参考老公的想法。如果孩子均归你,且未成年,那么要求老公承担生活费和读书费。反之你也要承担。如果造成离婚原因他是过错方,根据法律有利原则,房产分配偏重你方,甚至可以归你所有。夫妻离婚时,子女无权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子女已经成人,家庭财产有子女贡献份额的,夫妻离婚时应当家庭析产,夫妻离婚时不能分割属于子女的份额。

孩子如果成年的话名下的财产也是属于他自己的,他有支配权。如果没有成年的话他的财产是有法定监护人来监管的只是监管没有处分权,等成年之后由他自己决定。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该财产子女无权参与分割,如果有与子女、父母等家庭共同共有的财产,那就是分家析产纠纷,法院一般不会在离婚案件里处理,会告诉你另行起诉解决。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由一方个人财产还贷,房租升值,离婚时未取得产权证,法院不判决该房屋产权归属,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产权证后,任意一方另行起诉。婚前贷款买的房,离婚时,会根据首付人和还款人来判决房子归属,其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的部分,需要向另一半做出适当的赔偿。婚后房产,不管是全款,还是贷款,只要没有明确约定,则按照共同共有处理,离婚的时候法院会判决按照一人一半来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一致,就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依法分割财产。

老公要和我离婚,如何争取财产?

他老家的地和房子应该是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分割的。

他不好好工作欠的钱,也要有证据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挥霍而不是用于你们两人的生活才能由他自己承担,否则就是你们的共同债务。

孩子3岁通常的判例都是跟随母亲的。我不知道你是想要孩子还是不想要。不想要得证明你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而孩子跟着父亲更好一点儿。

离婚的过错补偿根据法律实务来看, 赔的非常的少。而且,需要非常多的证据,比如他到底有多少财产,他是不是真的有小三。这些说起来可能很容易,但是拿到法院认可的真凭实据挺难的。

我个人建议,你暂时不要离婚,这样在征地赔款的时候,应该会考虑家庭因素,即使户口和房子上没有你的名字也会给你一部分款项。有机会需找证据证明你替他还了很多的个人债务。弄清楚他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他与小三在一起的真凭实据。

要求孩子是能得到更多家庭财产的方式之一,最好要求对方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因为每个月追讨是一件劳心劳力的事情。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抚养费不够,及时现在是一次性付清了,以后也还是可以追讨的。

以上纯手工打制,希望能帮到你。

离婚时,怎么争取房子的产权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

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价值并不完等同。由于婚后偿还贷款因素以及房屋升值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候的房产价格(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绝对大于结婚时候的价格(房屋的实际价值减去结婚时候尚未偿还的贷款差额)。此种情况下,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是否构成夫妻双方该南通共同财产,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

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除非是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按揭贷款。不论是双方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或者是双方偿还贷款的份额,均不影响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性质。此种情况下房产归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所有,但是房屋两种价格差额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

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的规定(推荐阅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新婚姻法 婚后房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8月13日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2010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新婚姻法”),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新婚姻法”中,婚姻财产成为人们争议的焦点。在此之前,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房产经过8年、贵重物品经过4年,将成为夫妻共有财产;而“新婚姻法”则严格区分了财产归属:谁的就是谁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房产处置

婚后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首付共同供房离婚时协议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方擅自卖房造成损失离婚时应赔偿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关于财产分割

婚后财产:一方财产的婚后收益一般认定共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仿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另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婚姻无效

登记程序有瑕疵可申请撤销

解释三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亲子鉴定

无证据拒做亲子鉴定将被判败诉

另外,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关于婚外同居

取消婚外同居约定补偿条文

记者注意到,该司法解释删去了其公开征求意见时关于“同居”的规定。比如征求意见稿中第二条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性补偿”的问题的条文被取消。为什么取消这一条?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杜万华说,因为婚外同居这种现象比较复杂,在具体实践中难以以司法解释相关的条文来一一对应,不规定不等于不正视。他指出,基层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的时候,以后要坚持维护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他们将通过案例指导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同时还取消了关于夫妻之间离婚的时候一方要证明举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条款。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财产的归属问题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在这个大多是男性买房的社会,女性在结婚时不用再考虑婚房的问题了,因为房子谁买的就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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