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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如下:
一、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买房的,则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均等分割房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归这一方所有。
二、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则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按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
三、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婚后这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该房产视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为您做出以下解答:
对于借房款,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一般是合法有效的,但需要结合借款时间、借款时的约定等来判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子女一方的个人债务。
1、如果是在婚前借款,看借款的名义和用途。
如果子女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向父母借款,并且能证明借款全部用于买房子,夫妻二人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所有该房产的,借款一般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共同偿还,否则就可能属于子女一方的个人债务了。
如果是夫妻双方一起借款的,那就需要双方一起来偿还,在离婚时需要二人先协商如何分担。
2、如果是在婚后借款来买房,无论是子女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向父母借款的还是双方一起借款的,只要房子是用于家庭共同居住的,那一般都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在离婚时二人先就债务偿还进行协商。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
针对房子的分割问题,这个比较复杂,需要结合购买时间、出资情况和还贷情况等来综合判断归属,我们才能为您做出准确的解答。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把具体情况再讲讲,我们再为您做出解答。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64 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 1089 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借父母的钱买房打借条离婚应作以下处理:
1、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由一方个人偿还债务;
2、属于共同房产的,离婚时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1、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另一方的婚前财产。2、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另一方无关,不存在离婚分割的问题。也就是说,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永远是其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要求分割的权利。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如何来承担债务,协商一致的,女方也可以不用还。
因为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在婚内为共同居住而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负的债务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承担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一致的,女方也可以不承担房子的债务,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做出判决。法院会结合你们的房产归属情况和其他财产分配情况,来综合认定债务的承担问题。
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26 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 1064 条 :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在原则上均等分割。若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为其个人所有。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即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但是双方有夫妻财产约定,约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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