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描述您的问题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扫二维码关注小程序
大律云小程序
免费咨询 专业律师
婆家拆迁分的房子离婚时不一定能平分。需要看房子的房主是谁,以及当地的补偿政策。不同区域拆迁政策不同,如果当地的补偿按照人头数分发的,那么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当地是按照房屋面积补偿的,是否可以获得房产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产是公婆名下的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登记在公婆名下,责任该房产是公婆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房产在公婆名下离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生产、经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2、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或者婚前约定归夫妻一方的财产;3、因继承或者受赠与所得财产,但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此外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所得的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
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
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凡是重大财产问题,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
夫妻在离婚之后肯定是没有权利去分配公婆的房子,一般在离婚之后只能够去分配夫妻两个人的共有财产,而且是平均分配。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夫妻两个人确定离婚,那么在离婚之前必须要签订离婚协议,而在这个离婚协议里面就有财产的具体分割方案。如果说两个人是属于正常离婚的话,那么只要是共有财产全部都是平均分割,比如说如果房子是属于两个人共有的,那么在离婚之后就是一人一半。
如果在离婚之后其中的一方想要获得这套房子的所有权,那么必须要支付给另外一方相应的补偿费,假如说双方都没有这个能力来支付这笔补偿费用的话,那么可以选择把这套房子卖掉,然后把卖掉房子的这些钱进行平均分割。当然,不管怎么说,你们只能够分配两个人的共有财产,别人的财产你们是没有权利去分割的,比如说公婆的房子那肯定还是公婆自己,的和你们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是属于过错方,你比如说两个人之所以离婚,是因为其中一方出轨或者是犯了其他的错误。那么这个时候过错方在分配财产的时候,否则会吃亏一些,也就是说分配的份额会少一些,这其实也是法律当中有所规定的。
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比如说在一段婚姻当中男方是出轨的这一方,那么女方发现之后想要跟对方离婚,这个时候双方如果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女方是大概率可以多分一些的。假如说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对女方造成的伤害比较大,男方甚至有可能会出现净身出户,这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都是比较常见的现象。
离婚是否可以分公婆的财产要看公婆是否过世跟公婆财产的由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不能互相继承遗产的。公公婆婆在世的财产更不能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可以。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仿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另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取消了关于夫妻之间离婚的时候一方要证明举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条款。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共被浏览 1700 次
t4050是指截止2011年12月31号钱,达到4050标满满40周岁)的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