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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妈妈离婚。关键是你现在多大了?你谁也不想跟。你如果是成人的话可以走选择。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己是没有选择权的。因为只有爸爸妈妈可以抚养也有抚养权。从心里讲你看看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生活不是别的一定要沉住气,慢慢来。跟着爸爸可以生活无忧,但是爸爸粗心。一般情况下。爸爸妈妈照顾的都好但是不如妈妈照顾的好。但如果真的选择。第一征求你的意见第二和爸爸妈妈相互商量一下毕竟都是亲妈亲爸跟着谁也不会掉到地下。为了一个更好的选择。好妈妈和爸爸沟通一下。只能是顺其自然,慢慢来。
父母要离婚,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润滑剂,我希望你能做好这个润滑剂,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为了儿女,放弃他们自己的未来。也许你能通过和他们的沟通,找出问题的根源,就有办法解决问题了。如果真的还是想自己过:法律规定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你父母离婚了但是你还是他们的孩子,如果你是未满18岁的话,你还需要和一方一起生活,法院会尊重你的意思,或者直接判决。
还有,你可以告诉他们,父母的离婚受伤害最深的是小孩,单亲家庭的孩子也容易犯上心理病,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我想他们也不想让你受到伤害,实在没办法,那你只有自己选择对你最好的跟着他她了,因为你没有别的选择余地,不是吗? 如果你还在念书,我希望你能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大人的事让大人自己去烦嘛,因为很多事,不管你是向着谁,他们都有一个会受到伤害,你也不想伤害到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毕竟你是他们的结晶。 最后,就是你的心理问题了,不要因为父母的问题影响到你,未来的路还很长,要勇敢的去面对。
还有,孩子你要明白一个道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也许他们为了你,已经将就了很多年。既然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各自安好吧。你放他们各自一条生路。
如果你父母离婚,你谁都不跟,这个不现实。你必须选择其中一个作为你的监护人,等到你独立后,你想怎么着都可以。其实你想明白你选择谁,都差不多。因为你所选择的,他们只作为一个监护人而已。他们依然提供你的学费和生活费,平时也同样会关爱你,你并没有失去父爱或者母爱。
最后。既然他们过得那么辛苦。就顺其自然吧。你应该有自己的人生规划,你现在要做的是,好好生活,最终你也会独立地去面对社会,独立的生活。你要学会承担。并坦然地接受一切。
你应该给于父母的祝福!让他们早日解脱痛苦的婚姻,离了各自安好去寻找自己的归宿和幸福!
父母到这个年龄选择分手,裂痕肯定尤来很久,婚姻应该早以名存实亡!能凑和在一起主要因素是为了你吧!你己经成年,他们也该去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婚姻是爱的维系,不是捆绑的绳索!不能彼此相爱只能痛苦一生!人不能太自私!你要理解父母,支持他们分手,其实也是对父母的一种爱。
父母分手还是你的父母,你依然是父母的宝贝,是他们唯一的爱,你要相信他们永远都是爱你的,亲情是永恒不变的,愿你调整好心态,去包容理解爱他们吧!
如果你父母离婚,你谁都不跟,这个不现实。你必须选择其中一个作为你的监护人,等到你大学毕业,你想怎么着都可以。其实你想明白你选择谁,都差不多。因为你所选择的,他们只作为一个监护人而已。他们依然提供你的学费和生活费,平时也同样会关爱你,你并没有失去父爱或者母爱。
最后。你是男子汉。既然他们过得那么辛苦。就顺其自然吧。你应该有自己的人生规划,你现在要做的是,好好学习,考上一个好的大学,最终你也会独立的去面对社会,独立的生活。你要学会承担。并坦然的接受一切。
如果父母间真的无法心平气和的沟通,改正与包容,无法过到一起去,那离婚或许对大家都是种解脱,如果你现在确实无法选择跟谁也无所谓跟谁的话,那就尽量选择经济条件相对更强的吧,父母虽然离婚了,但他们永远都是你的爸爸妈妈,理解他们爱他们也尊重他们的选择,不要消极悲观,也不要感觉被抛弃了,换个角度看问题,积极阳光的面对生活。
你好!可以跟父母协商,一般是成年后有独立能力了便可以自由选择, 满10周岁了会考虑孩子的意愿的,看孩子想跟随其中哪一方!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消失的。对子女抚养权,我国相关法律当中也是有具体的规定。那么大家知道我国关于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注意:由于这是比较老的法规,很多与上面所列法律法规冲突,冲突的无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13岁——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过,我发现现在的孩子更聪明。特别是家庭不和谐的孩子更早熟。从你想“带弟弟单过”来看,你是个有勇气、有担当的懂事的孩子。不过,毕竟还是孩子啊。叔叔给你的建议如下:
一、在决定前先冷静一下自己。否则,在着急的情况下,您所想的很多问题都可能会出错。先找个没有人的地方,自己好好想一想,自己是不是走入了一个误区。你想啊:与其想着自己跟谁,不如尝试让父母和好。其实,父母和好才是你们亲兄弟最大的愿望。
你现在是不是想说:你不是废话吗?我当然想他们和好,他们能和好就不问大家了。
说得很好。那么我们就从现在开始,先不考虑跟谁过的问题?我们先考虑如何让他们和好。别急!就算法院判决离婚了,还有复婚的可能。所以,我们先考虑让他们和好的可能性。
第一步 给自己信心
首先,您先不要放弃让他们和好的可能。要给自己信心,你没有信心,就不会去想办法,就等于是放弃他们和好的可能。如果你有了信心,你就会再试,再去想想办法。
第二步 给自己勇气
你才13岁,力量实在有限。可是,我发现你很有勇气。很好。如果现在给你“夫妻和好”的方法,你敢去做吗?如果你敢我再教你:如何给自己力量?
第三步 给自己力量
1、科技的力量——您能到“度娘”这里咨询,说明您比较了解电脑及互联网。那么,你现在就开始改变提问的内容。把“我跟谁过”改为“如何让夫妻和好”。继续向“度娘”求教“让夫妻和睦的方法?”2、亲情的力量——你的父母,目前把精力都投入到“离婚”上去了。你先不要找他们。你再找找看,有没有更关心你的亲属。让他们来帮你。至于帮你干什么?后面会谈。你先利用亲情的力量。3、政府的力量——你让你的亲属带你找当地政府。他们管不管,就看你的决心。你明告诉他们:“如果你们不管,我就没有家了,我就只好找媒体了。”4、媒体的力量——如果得到了电视、微信、微博的支持。你的量力会大得惊人。5、专家的力量——如果,以上方法还不见效,就让你的亲属帮忙,把你父母送天津电视台——爱情保卫战栏目组。
叔叔虽然是答非所问,但是也是情非得已。叔叔50多了,真是不想看到你和你弟弟失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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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4050是指截止2011年12月31号钱,达到4050标满满40周岁)的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