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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离婚后女方能分到多少财产(离婚后女方能分到多少财产给男方)

来源:小编整理 2022年10月20日 10:18 524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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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后女方能分到多少钱方能分到多少钱 您好!离婚时男方和女方各能分到多少钱与两个因素有关:(一)夫妻共有财产的多寡;(二)一方有没有过错。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原则上是平分夫妻共有财产,假如夫妻共有财产是1000万人民币,则每人可以分到500万元;假如夫妻共有财产是100万元人民币,则每人可以分到50......

离婚后女方能分到多少钱方能分到多少钱

您好!离婚时男方和女方各能分到多少钱与两个因素有关:(一)夫妻共有财产的多寡;(二)一方有没有过错。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原则上是平分夫妻共有财产,假如夫妻共有财产是1000万人民币,则每人可以分到500万元;假如夫妻共有财产是100万元人民币,则每人可以分到50万元。以此类推。倘若一方有过错,比如婚外情、赌博、实施家庭暴力等,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有财产。谢谢阅读!

离婚后女方能分到多少财产(离婚后女方能分到多少财产给男方)-第1张图片-

离婚后女方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财产女方能分到多少)

网友咨询:

老公不给生活费,我和孩子在娘家,他在外地,家里 的矛盾 影响了我们的感情,他现在一分钱都不给我和孩子,请问要是离婚的话我们能分到一点钱吗?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程亚兰律师解答: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程亚兰律师解析:

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分割哪些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占为己有的行为。离婚财产分割在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双方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包括: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等。对于不是自己的财产,则不能要求分割,如父母出资买房,产权在父母手里,分割的时候就不能要求分割此房产。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 列人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一般情况下,夫妻个人财产归属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视具体情况进行分割,也就是参照上面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程亚兰律师总结:

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占为己有的行为。离婚财产分割在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双方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包括: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等。

入行十年,专注家事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在同居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抚养纠纷、继承纠纷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至今已为近千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实现法律利益最大化。

男方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将房屋过户给女方,离婚时女方能分到多少房产?

婚前全款购买房屋的,结婚后,该房产仍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并不会因结婚或结婚时间长短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前贷款购房,婚后一起还贷的,还贷及还贷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给女方补偿!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此类情形,在离婚分配房产份额上,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并非加上女方名字就代表女方可以均等分配或者按照不动产权证上的比例分割房产。首先,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则意味着房产状态从“婚前财产”变成“共同财产”:

我们都知道,“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具体到房子,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倘若房款全部与女方无关,女方、女方父母没有进行资助,那么在婚后不加女方名字的前提下,房子100%的产权归男方,女方无权在离婚时分割房产,这是确定无疑的。

婚后,女方要求男方把自己的名字加在不动产权证上的现象太普遍了,“不加就是不爱我”、“不加就是有想法”,在女方“软磨硬泡”下,男方为了表现“衷心”、“决心”,把女方名字加上也就水到渠成了。

如果说得再简单一点,就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这就意味着,不动产权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则女方就获得了房子的所有权,至于获得了多少,以登记的比例为准,比如改为“男方70%、女方30%”,那么女方的产权比例就是30%;如果没有特别说明,视为“男方50%、女方50%”。

当然,房产作为不动产,在离婚分割时,不可能在房子中间画一条线,这边归男方、那边归女方,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比如直接变现,夫妻分配房款;或者一方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按照市场价格补偿给另一方一定的房款,收到房款的一方从份额中退出,产权全部归到另一方名下。

男方为什么甘愿把女方的名字加在不动产权证上?出发点就是想与女方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婚后三两个月就离婚,那么说明双方在婚前并没有一个稳定的感情基础,男方对女方性格等方面的了解都知之甚少,那么此时法院就有极大可能会裁决男方适当多分割一些房产份额。

如此裁决的另一个原因,也是出于为了杜绝女方骗取钱财而“假结婚”的现象。如果女性都这么干,那还不乱套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来自于女方的过错,比如出轨、不赡养父母、出轨、好吃懒做、不顾家等等,那么女方是过错方,法院会裁决男方多分配一些房产份额,给予女方适当的补偿。

综上,对于“婚前男方全额出资购房,没有房贷,婚后把女方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上”的行为,法律上对这种行为的界定是“赠与”,是男方无偿向女方赠与产权的行为,离婚时,女方也就具备了分配该套房产份额的权利。

不过,法院在裁决房产份额的时候,并非100%按照登记份额进行分配,如果出现上文所述的4种情况,份额是可以向男方倾斜的。除非导致离婚的原因是男方出现过错,或者两人生活时间很长,离婚是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谁都没有过错,那么此种情况下,才能按照当初登记的份额比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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